更新时间:2022.09.30
如果离婚案件中的被告人不接收传票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或者依法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开庭时,如果被告人没有到庭,人民法院会对被告进行传唤,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如果被告故意不接传票不出庭,法院可以以公告方式送达传票。60日之后,就可以开庭审理。如果被告还是不出现,可以缺席审理和判决,并不会有法律的制裁。传票送达方式有以下几种方式: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几种方式。
被告不接传票的情况下,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法律文书,继而可以开庭审理,缺席判决。因此,无论被告是否出庭,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被告不接受传票,法院也是应当开庭的。当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是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院起诉被告躲藏不接传票的解决办法:法院可以依法采取公告送达等方式来解决。如果人民法院采取公告送达方式的,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在庭审过程中,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诉讼中对方故意躲接传票、或者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他方式送达,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被告不接传票,可以留置送达。留置送达是指是指受送达人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把诉讼文书留放在受送达人住所的送达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
被告不接传票,可以留置送达。留置送达是指是指受送达人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把诉讼文书留放在受送达人住所的送达方式。如果留置送达也送达不到,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
1、如果当事人拒绝签收传票,则法院会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
对方不接传票,可以公告送达。《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如果被告不接法院传票的话,法院可以直接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缺席判决离婚。法院立案后会先传唤被告,通知被告后才会通知原告,目前法院的做法是先是电话通知被告,如果通知不到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诉讼文书所不能送达的
首先,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其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再次,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
如果被告不接法院传票的话,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判决被告缺席离婚。法院立案后,先传唤被告,再通知原告。法院的惯例是先打电话通知被告。电话通知不到的采取直接送达、保留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的等方式,如果被告仍然没有收到法院传票的,法院仍然可以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