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保险公司不能拒绝。同样,为了保证机动车交强险合同的连续性,投保车辆的所有人变更也无须保险公司同意,所有人办理变更手续,保险公司无权拒绝。 由此可见,车辆所有权人到保险公司办理交强险合同的变更手续,只是法律规定的例
交通事故投保人全责交强险的赔偿是按合同规定赔付。汽车发生事故车辆严重损伤,全责方先用交强险的保额来赔偿维修费用,当维修费用超出交强险保额时,会启动用第三者保险的保额来赔偿。如果维修费用超出所购买的保额后,需由全责方承担。
挂车未投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的,由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由牵引车方和挂车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双方为机动车,主次责任,保险的赔偿方式为:第一,在交强险限额内由保险公司不按比例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二,超出交强险限额内的部分,双方按照责任比例承担。
交强险车辆撞车的,先是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若机动车驾驶员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车辆未买保险,若不开车上路,一般不会受到处罚,但若是开车上路,则未买交通强制保险的车辆被查处后,会被罚以交通强制保险两倍罚款并暂时扣车,未买商业车险的则不会受到处罚。
摩托车交强险赔偿范围主要是指被保险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包含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财产损失赔偿。 1、死亡伤残赔
挂车未投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的,由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牵引车方和挂车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未投保交强险的处罚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机动车所有人按照法律规定投保了交强险后,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驾驶没有交强险车辆,可以处以暂扣机动车,并按照交强险应缴纳保险费的两倍罚款。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没有购买交强险的,交警部门可以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扣留其机动车辆,通知相关投保人进行投保,并且按照投保的最低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
挂车未投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的,由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牵引车方和挂车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交强险的赔偿: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
交强险主次责任,保险理赔如下: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180000元; 2.医疗费用:18000元; 3.财产损失:2000元。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1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