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小汽车交强险赔偿的条件: 1、小汽车发生了保险事故; 2、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驾驶被保险小汽车造成保险事故; 3、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有效期内; 4、保险人对保险事故没有故意或放任等行为。
只赔付第一份购买的交强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对重复保险的规定,投保的两份交强险即便都是有效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两家保险公司都需要按交强险最高限额对受害人进行赔偿。首先,基于对交强险所承保的保险价值的分析,交强险并不是无限度的对受害人
挂车未投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的,由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牵引车方和挂车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交强险是不能赔自己的车损的。交强险赔偿的是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 根据交强险条款第五条对“受害人”有明确定义: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
交通事故投保人全责交强险的赔偿是按合同规定赔付。汽车发生事故车辆严重损伤,全责方先用交强险的保额来赔偿维修费用,当维修费用超出交强险保额时,会启动用第三者保险的保额来赔偿。如果维修费用超出所购买的保额后,需由全责方承担。
交通事故投保人全责的,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存在不足的,由其他商业保险予以赔偿,没有投保其他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