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30
1、称呼不同 在刑事案件中,被公诉机关指控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称作“被告人”,而在民商事、行政案件中的一方当事人称作“被告”(与原告相对应)。 2、性质不同 简单通俗地说,刑事案件中是没有“被告”这一称谓的,民商事、行政案件中也是没有“被告人”
增加了公告费的负担、增加了案件审理的时间。虽然没有实际收到法律文书,但法院会视为已经收到,被告会受生效法律文书的约束。被告没有收到法院传票或法院公告属于程序错误,可以以此为理由申请再审。
1、原告是指提起诉讼的人,而被告是指被提起诉讼的人。 2、原告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人,被告是被认为侵害了原告合法权益的人。 3、原告是主动提起诉讼而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被告是经人民法院依法传唤而应诉的人。
原告,是指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被告人是指被诉称侵犯了原告民事权益,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人,是“原告人”的对称。被告是民事诉讼中的一方当事人。
1.原告是提起诉讼的人,被告是被提起诉讼的人。 2.原告是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人,被告是被认为侵害了原告合法权益的人。 3.原告是主动提起诉讼而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被告是经人民法院依法传唤而应诉的人。
按我国法律规定,除非是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原告为了达到自己起诉的目的,需要向法院提交证据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也就是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被告只需要就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反驳即可,必要时可以视情况向法院提交证据。
在民事诉讼案件中,被告可以采取本证和反本证两种不同的方式对原告的主张或者证据进行反驳。本证是用于证明自己所主张事实的证据,反证是证明对方主张事实不真实的证据。在应诉和答辩的过程中,被告可以针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举证予以反驳,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应
只要被对方起诉,且法院受理后,便会收到法院的传票。一般法院传票会有邮寄方式寄送给被告。人民法院送达传票有正式送达程序,送达传票首要方式是当事人当面签收,电话通知不是送达方式,是要到法院直接送达。法院通知领取传票,一定是通过人工电话通知。
上诉状不能保证上诉成功。只是上诉的第一步。上诉状的写法:首先写明上诉人的信息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然后写明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自诉人上诉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上诉不加刑规定的限制。上诉不加刑是对被告人提出上诉的刑事案件,上诉审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的诉讼原则,旨在解除被告人的顾虑,保障其依法行使上诉权,以利于案
原被告均上诉的,上诉费用,上诉人预交一审法院,由一审法院将费用同案卷一同移交二审法院。 注意:是预交,终审判决或裁定后,由败诉方承担上诉费。 至于如果被告方上诉成功后,可向一审法院要求退回一审的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