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隐名股东享有公司法上规定的股东权益,只是隐名股东权益的行使需要通过显名股东来实现,具体包括: 1、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3、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以便监督公司的运营
一、隐名股东的权利如下: 1、认可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 2、对于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3、对显名股东无权处分的追偿权。 4、其他应当享有的权利。 二、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
隐名股东协议无效的情况: 1、代持协议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2、侵害其他股东有效认购权的; 3、协议程序、形式、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 4、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而转让股权的; 5、其他无效情况。
这个隐名股东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呢: 一、在公司合法有效成立的情况下,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公司之间,他是怎么样划分这个责任呢。当事人对股东资格有明确的协议约定的,内部股东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一事实,隐名股东在事实上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和
分配给股东红利,要按红利所得的20%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若在未分配利润科目下,暂不缴个人所得税,一但分配转入应付利润科目,则应交个人所得税。
在当事人一致确认及隐名股东实质行使了其股东权的情况下,应认定隐名股东为公司的实际股东,相应的显名股东仅为名义股东,这种情况下,股权转让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
隐名股东可以转让股权。无需通知显名股东,如果是外部股权转让,则应以著名股东的身体进行,这也涉及税收问题。对于名义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投资者与名义投资者签订合同,同意由实际投资者出资,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
隐名股东股权转让应认定合法。名义股东处分其名下股权的可以参照认定为无权处分。换言之,隐名股东(实际投资人)是真正有权处分股权的人,其有权转让股权。
申请执行是有期限限制的。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期限为2年。 这一期限从法律文书中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起算,如果法律文书规定的是分期履行,那么就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起算。
申报工伤认定有时效性限制。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特殊情况下,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期限。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
申请工伤认定时效有限制,工伤认定一般在工伤发生后30日内由有人单位提出,如果用人单位不提出,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可以在工伤发生1年内提出,受理的部门是劳动局。
需要。收到股东投资款,一般情况下收到投资是需要缴纳印花税的。投资额并不一定都需要作为注册资本,可作为前期费用、公积甚至公司借款等多种形式,如果银行开好户后直接拿到银行以投资人个人的名义存入银行就可以了,存好后请银行开个证明就可以请事务所验资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的没有最低法定限额的规定,但注册公司时,发起人应为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同时需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出资能力,并且过半数以上的发起人需要在中国境内有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