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由用人支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等。
工伤职工停工治疗期间工资待遇是不会变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所要资料有这些: 1、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2、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工伤认定申请表。
如发生工伤应去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一般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由劳动行政部门审核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并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认定。
职工因为工伤进行治疗的、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都不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行为人如果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拒绝治疗的还有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话,会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停止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绝治疗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
本次调整,是自2007年以来,该省第12次调整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其中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2020年12月31日(含)前发生的工伤,鉴定为一至六级的工伤职工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233元。同时调整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