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7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分: 1、债权人是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债务人是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2、债权人是借出款项的人,是债主;债务人是欠别人的钱,是欠账人。
股东的股权转让对债权债务没有影响,公司的债权债务还是由公司的财产进行处理,只要股东尽到了出资义务即可,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债务转移后原债务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债务转移是必须要经过债权人同意的。如果未经债权人同意,就算新债务人已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债权人仍可以要求原债务人承担相应的偿债责任。债权人如果同意债务转移,原债务人被要求要承担连带清偿
债务转移后原债务人不再承担责任,但如果债权人要求原债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则原债务人仍然需要对债务承担责任。注意转让债务的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否则债权人仍然可以向原债务人主张债务。
债务转移后原债务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债务转移是必须要经过债权人同意的。如果未经债权人同意,就算新债务人已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债权人仍可以要求原债务人承担相应的偿债责任。债权人如果同意债务转移,原债务人被要求要承担连带清偿
债权转让后债权由新的债权人也就是受让人享有,债务人需要向受让人履行债务。还需要注意,债权转让后债权转让人应该对债权的瑕疵负担保责任。 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
债务人的义务如下: 1、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2、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债务人的权利包括: 1、
抗辩权的类型: 1.抗辩权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 2.抗辩权按其行使效力的强弱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 3.抗辩权按其是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生,可以分为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 行使
讨债时对于失联的债务人债权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
对“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司法解释界定为“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 将债务人不以诉讼或者仲裁方式主张权利
债权转让对保证人有效。债权人有义务在生效前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担保。债权人通知担保人后,担保人应当向债权受让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生效后,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债权人无需通知担保人,担保人在原担保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
债权转让中债务人抗辩权行使有以下两点: 1、在债权转让过程中,债务人对原债权人行使的抗辩权包括诉抗辩权、合同撤销抗辩权、已履行债权的抗辩权、债权无效抗辩权、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权等。债务人可以行使这些抗辩权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2、权利转让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