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送达的主体是法院。送达的主体必须是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向法院或者他们相互之间递交诉讼文书或其他文书都不叫送达,不能适用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接受送达的是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送达是法院在诉讼中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所进行的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如果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的抗辩的,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释明;以及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在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最高院关于减刑的规定有: 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3、若是有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
一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状)或者执行申请书后,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收到自诉人自诉状或者口头告诉的,经审查认为符合自诉案件受理条件的应当在十五日内立案。改变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应当在收到案卷材料后的三日内立案。
最高院关于减刑的规定有: 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3、若是有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
最高法院关于胜诉退费的规定是: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应当退还,由败诉方向人民法院交纳,但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行政公益诉讼的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由于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没有也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抗诉的规定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1、行政合同的当事人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享有行政权力。 2、行政合同的目的是实施行政管理。 3、行政主体对于行政合同的履行享有行政优益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是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