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9
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
交通事故中负有主要或全部责任的驾驶员死亡的,受害人可以要求对方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民法典》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
交通事故造成孕妇流产的赔偿项目: (一)医疗费用。 (二)误工费用。 (三)伙食费用。 (五)交通费用。 (六)住宿费用。 (七)营养费用。 (八)残疾赔偿金。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 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 2、给付的死亡补偿费,已由伤亡职工
交通事故造成胎儿死亡的,赔偿这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
如果故障是在运行前已经发现,或者故障是在运行中发生,因故障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的所有人应当承担责任。因为车辆所有人有保持车辆状况良好的义务。如果车辆有明显故障因驾驶员没有发现,或者因其未能及时排除而致交通事故的,车辆所有人有权向其请求赔偿。
交通事故对方死亡,肇事方负全责的,应当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投有车辆保险的,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
交通事故造成人死亡的,需要赔偿标准的交通费、住宿费和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赔偿义务人
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补助金和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死亡补偿金为法院所在地20年的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丧葬费为上一年度6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受害人遭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