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比如,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计发月数是139个月,按照60周岁退休计算,职工领自己的钱要到75岁才能领完,在此之前死亡的,个人账户里的余额都可继承。
继子女的继子女没有代位继承权。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因为,继子女的继子女没有法定继承的权利,所以不能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因为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适用亲生父母子女的相关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遗产。
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代位继承权。 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即只有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才可以成为代位人,并不受辈分限制。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的养
继承房产可以指定继承人,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可以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代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的关系是一个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一个是第二顺位继承人。具体而言,代位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晚辈自然直系血亲等。
遗嘱不能适用代位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即如有遗嘱先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如果遗嘱规定的继承遗产的继承人死亡,
代位继承是一种特殊的继承情形,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遗产。具体包括: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