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被告人在外地进行民事诉讼的方式为:到其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如果其离开住所地已经在外地居住满一年的,也可以到期居住满一年的地方也就是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刑事案件对民事案件有影响的,刑事案件裁判后再审理民事案件;由刑事案件引起的民事案件,符合条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案件对民事案件没有影响的,可以直接审理民事案件。
被告人被刑事拘留民事诉讼只能延期审理,在被告人刑事审判结束后进行民事审判。延期审判是指在审判日期确定后或者在审判过程中,由于法律原因,致使审判不能如期进行或者已经开始的审判不能继续进行的诉讼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
如果被告在异地居住的时间不超过1年,那么你可以在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并由法院依法向被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如果在异地已经居住超过一年,那么你需要向其目前所居住的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被告应诉方式: 1、针对起诉书,提交自已的答辩状; 2、有反诉因素的,可以在答辩中提出反诉; 3、如果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申请。
首先,民事诉讼中的反诉,必须是要在已经作为被告,已经被原告起诉之后才能提起。其次,在对方起诉之后,如果提出反诉的话,反诉的事实必须和现在的诉讼的事实一致,最起码应该是有关联的。再次,具备了上述条件之后,还要就上述情况收集必要的证据,这样反诉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一般而言,被告若要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1、提供实体和程序两类证据人民法院对处罚行政案件的审查主要是合法性审查。被诉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有两大内容,即处罚实体内容合法和处罚操作程序合法。为了证明这两大类内容合法,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被处罚人实施违法行为的事实证据材料和作
民事诉讼,不一定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有以下情况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等。
被告的确认必须明确,行政诉讼的被告不是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而是行政机关本身。在行政诉讼中,行政主体始终作为被告,这是行政诉讼的一大特点。根据行政诉讼法和最高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行政主体作被告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如下: 一、根据涉外民事诉讼审理的基本原则确定适用规定,适用的原则如下: 1、适用我国诉讼法律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相关诉讼法律规定; 2、国际条约优先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