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8
可以。但在连带共同保证中,债权人仅起诉担保人,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在一般保证中,债权人仅起诉担保人的,受到担保人的先诉抗辩权对抗。但若主合同经过诉讼后仍不能履行,保证人也不履行保证责任的,可以起诉担保人,人民法院也应
不可以。代替担保人签字一般是无效担保,保证人承担三分之一的责任。担保人的责任主要有: 1、民事责任: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2、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
物的担保是以物担保债务的履行,包括抵押、质押和留置;人的担保是以人的信誉担保债务的履行。 (一)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当按约定。 (二)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优先物的担保。 (三)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
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的关系是: (一)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当按约定。 (二)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优先物的担保。 (三)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情况下,应当允许当事人进行选择。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若是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进行。若是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果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借款担保人要为其担保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具体如下: 1、要看担保人是承担的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如果担保合同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
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有下列几种: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3.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
在担保人死亡后,如果其担保期限未过的,则担保还有效。担保人提供一般保证的,先用借款人的除此偿还所欠债务,借款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的部分,由担保人的继承人承担偿还责任;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的继承人与借款人承担同一的还款
保证期限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2年;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
借款担保人担保的有效期由当事人之间自己约定,且约定的期限不得早于主债务届满期限或者和主债务同时届满,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则保证期间应当是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有效。根据法律规定,因为担保人的过错致使担保合同无效,从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担保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