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确定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的办法: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其中劳动合同履行地拥有优先管辖权,也就是两个仲裁机构都有人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争议案中管辖权的确定如下:市、县仲裁委管辖本区域内的劳动争议;市仲裁委管辖区域内属企业发生的争议;地区仲裁委管辖企业或者是中央等发生的争议;省仲裁委一般管辖重大跨省、地方的劳动争议。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
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如下: 1、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谁主张谁举证; 2、主张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变更、解除、终止的一方当事人对劳动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何时入职,何时离职,由用人单位举证; 4、劳动者是否在上班,由用人单位举证
劳动争议中,用人但对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依据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证据,也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但并非是用人单位的责任,只是用人单位需要提供相应证据,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
员工加班时间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的认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劳动者已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工作任务;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加班时间的认定需要把握三个条件:一是劳动者已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工作任务;二是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三是在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
认定加班需要把握的条件包括:首先,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进行加班安排;其次,加班的劳动者已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工作任务;再次,加班是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最后,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
如果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中要追加被申请人的,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直接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而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则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追加被申请人,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
劳动争议仲裁的当事人一般就是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但如果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则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主张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变更、解除、终止的一方当事人对劳动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谁主张谁举证;是否发放工资及发放金额,由用人单位举证;何时入职,何时离职,由用人单位举证;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