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6
赃款退还可以退给检察院,也可以退给法院。若是赃款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被害人。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法院能退回检察院两次。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补充侦查一般以两次为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认为仍然证据不足的,应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检察院退回侦查一般不会通知本人,但是当事人可以向承办案件的负责人进行询问。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重新打回公安
如果刑事案件不符合规定,法院经过审查,当然可以将刑事案件退回检察院。法院退回检察院的案子通常是证据不足,不能进行审判,需由检察院进行证据补充或者由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最后根据侦查结果来确定是否继续起诉,需要起诉的继续起诉。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并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自诉;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裁定准许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
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的提出的立功等重要线索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民法院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被告人不在案的、撤诉后没有新证据、新事实又重新起诉的以及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
按实际情况来定。法院有权将刑事案件退回检察院。法院不仅有权可以将案件退回到人民检察院,并且可以有着许多不同条件的情况都能够导致这种退回,当然也存在法院并不需要退回人民检察院就可以自己进行审理的案件。
案件移交检察院大多数案件是要判刑的,但不是全部案件都会被判刑的。1.案件移交检察院不一定都判刑的。经检察院审查,对于不构成犯罪或者犯罪轻微的还可以作出不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决定。当然,移交检察院的案件,大多是要判刑的。
检察院回避的情形有: 1、检察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检察人员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 2、检察人员或者检察人员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检察人员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的; 4、检察人员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
刑拘一般情形下,最长期限为十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三十七日,从刑拘到移交检察院需要的时间一般为二至三个月。 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的,必须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如果
检察院量刑建议书仅是作为参考。 1、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量刑建议可作为法院量刑参考,并不是法院一定要按检察院的量刑来判决。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影响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2、如果法院判决与检察院建议有较大出入,检察院可行使司法监督权提起抗诉
一般不会,如果认为证据不充分的,会退回公安机关重新补充侦查。如果可以,建议你直接委托律师代理进行处理,以便更好的保障和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公安局把案件移交检查院,说明侦查结束——侦查终结(但也不排除退回补充侦查的可能)。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分为立
一、检察院没有量刑的权利,量刑的权利属于人民法院;二、检察院可以就量刑向合议庭提出建议;三、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法院一般会尊重和考虑;四、但建议只是建议,最终的决定权还是在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