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技术规范是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基层与保护工程、保温与隔热工程;防水与密封工程、瓦面与板面工程、细部构造工程、屋面工程验收等。
单位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按设计要求和本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验收单位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的规定标准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法律规定,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所属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内容: 一、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备案目录由备案部门填写。 三、工程概况。 四、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 五、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六、整改通知书。 七、整改完成报告书。 八、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九、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包括: 1、地基验槽记录; 2、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3、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4、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5、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6、特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7、线路敷设验收报告; 8
建筑工程验收由建筑单位组织。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分部工程质量验收通常会让总监理工程师,也就是建设单位项目的负责人来组织验收。被组织进行工程验收的人员有施工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勘查、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
分包单位验收由监理单位组织,总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根据法律规定,建筑工程竣工在经验收合格后才可以交付使用,没有经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建筑主体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
分包单位验收由监理的单位进行组织,并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验收工作。建筑工程在验收时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执行,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以及工程保证书,且应符合其他竣工所要求的条件。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组织,由于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都是责任主体,因此设计、施工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均应参加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