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6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工伤鉴定应当在工伤认定后,治疗终结或者病情稳定后向劳动者工作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步骤分别为:组织鉴定、鉴定结果、重新鉴定、复查鉴定。
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般是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保局。也可以由工作单位30日内提出申请。遇有特殊情况
工伤认定的流程,主要是根据劳动者提出申请,劳动保障部门接到员工的工伤认定申请以后,会作出是否进行工伤认定的申请,如果决定受理的话,会在10天之内作出工伤认定的结果。但是前提是劳动者本人一定要把工伤认定的相关材料准备齐全。
工伤认定找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用人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
工伤鉴定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处申请,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的医务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及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一般情况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
做工伤鉴定的方式是: 1.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30日内提出申请; 2.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在作出工伤认定后30内提出申请; 3.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工伤鉴定一直有着严格的程序及认定原则,员工必须按照规定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资料,不得对材料作假。社保局拿到资料后,还会进行审核,只有符合工伤认定范围的,才能鉴定为工伤。员工对此不服的,可以发起行政复议。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