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权,应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而定,即若是当事人的诉讼标的属于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及政策性房屋的买卖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属于专属管辖;若当事人的诉请标的是解除合同、返还房款或
商品房买卖合同能口头约定但容易产生纠纷,应当尽量订立书面合同并写明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与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包括的内容: 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商品房基本状况。 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5、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7、供水、供电、供热、燃
“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加名字吗”这个问题。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可以加名字要看买房在哪一个阶段。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商品房买卖需要在签订合同之后办理备案登记,然后拿着合同准备办理房屋抵押贷款登记等等。所以说,如果是在订立合
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要求违约方赔偿房屋差价损失、转售利益损失等可得利益损失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酌情予以支持。在确定和计算可得利益损失时,应当从守约方主张的可得利益赔偿总额中扣除守约方未采取合理措施不当扩大的损失;守约方也有过失造成的损失,
如果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的,且房屋买卖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合同是有效的。但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情形如下: 1、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 2、合同意思表示虚假; 3、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4、合同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 法律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不需要公证。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的当事人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如今购房合同都是实行网上备案。其中购房合同备案的具体流程如下: 1、首先,商品房网上签约 从2006年开始,所有买卖合同统一网上签订,网签之前一般先进性草签,确定合同内容无误,并且没有异议之后,再进行网上签约。 2、相关部门审核后取备案号
商品房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买卖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注意事项: 1、补充协议效力大于合同条款。 2、宣传广告不承担法律责任。 3、购房总价成违约金基数。 4、限定买家商品房用途。
一般来说,商品房认购书是在签订合同之前的一种协议书,不是购房合同。当事人签订认购书后,还需要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 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的买卖双方当事人在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协议。认购书是对双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