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房屋租赁纠纷的管辖权一般确定为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在发生房屋租赁纠纷时根据其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
物业管理合同纠纷案件诉讼主体应确定未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业主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物业服务企业权益受到损害
1、应该由被告现在的实际居住地法院管辖。 2、原户籍地法院无权管辖,户籍所在地为住所,经常居地住时,是指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3、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应该由被告现在的实际居住地法院管辖。 2、原户籍地法院无权管辖,户籍所在地为住所,经常居地住时,是指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3、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纠纷的管辖地的规定主要有: 1、因专属管辖的合同纠纷由专属管辖法院地管辖; 2、有协议管辖的,由协议管辖人民法院管辖; 3、合同没有实际履行,约定履行地不在一方住所地,由被告住所管辖; 4、合同已经实际履行,约定履行地与实际履行地不一致
如网购合同发生纠纷,管辖法院由买家所在地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如网购合同发生纠纷,管辖法院由买家所在地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涉外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管辖规定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
租赁房屋合同纠纷法院管辖的规定有:租赁房屋合同纠纷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同时租赁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纠纷不可以约定管辖。可以约定管辖的纠纷为合同纠纷和因其他财产权益产生的纠纷,离婚涉及到了人身关系,所以不适用协议管辖。 离婚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