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
在民事诉讼中,批准延期开庭的条件是当事人申请延期,且符合法定的情形,例如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等。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是这样的: (1)有明确的被告人,有赔偿的具体请求和事实理由。 (2)原告人必须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 (3)被害人的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即两者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
1、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民事诉讼的立案条件,具体如下: 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状应当记明的事项,具体如下: 1、原告的
民事诉讼保全规定的适用条件是: 1、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 2、将来的生效判决可能会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3、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 4、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
民事诉讼并案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诉讼合并在一个诉讼程序中进行审理和裁判的制度,它有助于简化诉讼程序,实现诉讼经济,也可以防止裁判之间的矛盾。如:必要共同诉讼之合并、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起的诉与原诉之合并、劳动争议双方当事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具体情形包括: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以及一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延期审理的依据有: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是: (一)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
1、原告人必须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 2、有明确的被告人,有赔偿的具体请求和事实理由; 3、被害人的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即两者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
民事诉讼的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其诉求具体;有相应的事实和理由;以及该案件在法院的受案和管辖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