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以特定目的作为犯罪构成的犯罪类型有走私淫秽物品罪、诈骗罪、侵占罪等,这些犯罪事实的犯罪构成都是有着非常特定的目的,如诈骗罪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非法利益,而侵占罪的目的则是非法侵占他人的权益等。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
过失犯罪的特点有: (一)过失犯罪的数量及所占刑事案件比例呈上升趋势; (二)过失犯罪的危害越来越大; (三)涉案领域相对集中于交通肇事犯罪; (四)业务过失犯罪的比重逐步加大; (五)被告人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 (六)业务过失犯罪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
犯罪预备的中止算犯罪。一类情形是犯罪人停止预备犯罪,即不再继续为实行犯罪制造条件、准备工具和场所。另一类是犯罪预备阶段进行到犯罪实行阶段的中止,即没有按照预备的犯罪形式继续实施犯罪。当出现了这两种情形之一的时候均可以认定为犯罪中止。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这些: 1、寻求刺激; 2、婚姻、父母的影响; 3、被社会青年教唆。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主要有以下这些: 1、共同犯罪多于个人犯罪; 2、犯罪的危害结果大; 3、犯罪使用的手段粗暴; 4、犯罪的目的简单。为了有效避免青
共同犯罪中,对于犯罪中止的认定为:在共同犯罪的过程中,一人主动放弃了犯罪行为,并且采取有效措施并防止受损的结果出现的,全案认定为中止。共同犯罪中止的,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强奸罪中的情节严重的行为有: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犯罪预备特点是: 1、主观特征,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和目的是顺利实施和完成犯罪。犯罪在实施行为开始前停止,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即在实施行为开始前被迫而不是自愿停止犯罪; 2、客观特征,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准备,即为犯罪的实施和
渎职罪的特征:主体是特殊主体;是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等职位的主体;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主观方面是故意或者过失;客观方面是实施了滥用职权,或者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