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老人去世后,继承人继承房产需要办理相关等级手续,内容主要有:一方面,继承人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处办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并注销户籍;另一方面,继承人携带房产证等证件到当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和继承权公证。 办理相关手续时需
被继承人的遗产,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这里的“子女”,包括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兄弟姐妹”,包括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夫妻在
父母去世,姐弟继承遗产的方式如下: 1、如果父母生前立下了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嘱,要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规定来处理; 2、如果父母生前未立下遗嘱,那么其法定继承人都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并且各继承人对于遗产一般都应当平均分割,而不能随意占有处置
父母去世,子女继承的遗产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有遗赠扶养协议的,要按照协议办理; 2、如果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但是有遗嘱、遗赠协议的,那么就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来进行办理; 3、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的,那么要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开始之后
遗产怎么继承,分配规则如下: 1、被继承人留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遗赠抚养协议办理; 2、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 3、没有留下遗嘱、遗赠抚养协议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对于法定继承,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1、同一顺序
房屋产权的继承分为两种,一种是遗嘱继承或者遗赠,一种是法定继承。对于遗嘱继承或者是遗赠。那么当事人可以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嘱,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申请房屋过户登记。如果是法定继承的话,又要再分为三种情况:(1)协商继承,
养子女,是指公民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收养的,得不到亲生父母抚养的子女,其有财产继承权。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里所说的“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也包括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也就是说,
可以继承。对于发生争议的物权所有权、物权的内容,可以请求确认物权。 物权公示有一种形式是房屋产权登记。房屋权属证书不是权利本身,而是对于一种权利的证明,登记行为并创设权利。 对房屋权属进行登记发证的行为,只是登记机关对权利内容进行书面记载,
根据继承法相关规定,遗产继承的法定顺序为: 法定的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 法定的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从继承开始之后,一般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则第二顺序继承人无需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
房屋遗产继承过户的,当事人应当根据申请登记的具体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到相关部门按照流程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具体的继承过户流程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是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
债务人放弃继承遗产的,债权人也不能据此行使撤销权,使债务人放弃继承的行为归于无效。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以债务人对财产的处分行为损害到了自身债权为前提的。这些处分行为包括: 1、放弃过期债权; 2、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或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
应当先由按法定继承分割的遗产进行清偿,按法定继承分割的遗产不够清偿债务的,再由遗嘱继承人按所得财产的比例偿付剩余债务。但是,仍然需要保留缺乏劳动能力而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的必要份额,即未成年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残疾人等人必要的生活费
孙子是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的,孙子继承爷爷遗产需是代位继承,即满足爷爷没有遗赠抚养协议也没遗嘱并且爸爸先于爷爷去世的情况下才可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