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规定董事会决议的职权有: 1、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董事长不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主持; 3、副董事长不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荐董事召集主持。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一半以上的董事出席。董事会的决
表决权行使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包括: 1、公司法第四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第一百零三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事项时,实行一事一议的表决方式,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落实董事会一人一票表决制度,强化了每位董事都应该对董事会决议承担履职责任。
公司法集团董事会的规定有: 1、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2、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3、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
有下列特别规定:1.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2.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3.当
公司法对股东行使表决权有以下明确的规定: 1、公司法第四十二条,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之外,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董事会职责有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以及执行股东会的决议等。董事会的人数必须为单数。董事会的决议程序是首先应当提前通知,不能出席的董事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出席。
1、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人数为3至13人。即公司法对董事人数设定了最低限额和最高限额。 公司在确定董事人数时,主要应考虑以下两点: 第一,公司业务的需要。一般来说,资本和业务规模大,技术问题复杂的,当然需要较多具有专门知识和管
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会有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公司法第103条表决权的释义是:股东对于股东大会的决议事项,按照所持的每一股份表达赞成或否决的权利。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关于董事长薪酬的确定,根据《公司法》规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应由股东会作出决议。董事长如果未经股东会授权,则无权决定公司董事的福利待遇。公司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违反队公司忠实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