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3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
劳动仲裁管辖权有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移送管辖、指定管辖等。 地域管辖分类具体如下: 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 2、特殊地域管辖。指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由某地的劳动争议仲
一个仲裁案件的圆满解决需以仲裁庭对案件有有效管辖权为基础,如果欠缺有效的管辖权,不但会导致仲裁庭失去有效裁决的权利,更会导致当事人解决纠纷程序的反复,在付出高昂的成本的同时,失去了纠纷解决的效率。因此,管辖权问题是仲裁庭解决纠纷时必须面临也
劳动仲裁管辖的形式有: 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 2、特殊地域管辖:指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由某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3、专属管辖:指法律法规规定某类劳动争议只能
仲裁管辖实行地域为主,级别管辖为辅的原则。 一、地域管辖: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 二、级别管辖指各级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的分工和权限。一般分为:区(县)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本区内普通劳动争议;市一级
劳动仲裁的管辖为: 1、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有关申请撤销涉外仲裁的相关依据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法律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形式: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其他。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两地仲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
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形式: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其他。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两地仲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下列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
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范围主要包括: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中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开除、除名、辞退、劝退、勒令辞职、责令限期调离和辞职、离职(含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
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范围主要包括: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中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开除、除名、辞退、劝退、勒令辞职、责令限期调离和辞职、离职(含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