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8
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方法如下: 1、由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 2、按照拍卖、变卖价格确定; 3、按照公司设立时的股权价格确定; 4、按照公司的净资产额确定; 5、按照审计、评估报告确定。
确定股权转让价格通常有几种做法: 1、将股东出资时股权的价格作为转让价格; 2、将公司净资产额作为转让价格; 3、将审计、评估价格作为转让价格; 4、将拍卖、变卖价作为转让价格;也有采用其他方法来确定转让价格的。
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方法有: 1、协商作价法即由股权的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意思自治的原则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协商作价法”属于主观定价法,即转让方和受让方可以综合考虑企业资产的历史、现状与未来以及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确定双方都满意的价格。 2
在实践中,普通股权的转让价格通常由以下几种方式确定: (1)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即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价款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由协商确定,可称为“协商价法”。 (2)以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东出资容额为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出资额法”。 (3)
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 1、以股东出资时认缴的出资额为标准确定; 2、委托专门机构和人员按照法定的程序,对股权进行评定和估价,根据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转让价格; 3、股权转让当事人协商确定。
股权转让的价格可以用下列方法认定:1.将股东出资时股权的价格作为转让价格;2.将公司净资产额作为转让价格;3.将审计、评估价格作为转让价格;4.将拍卖、变卖价作为转让价格。
有下列方法:1.将股东出资时股权的价格作为转让价格。2.将公司净资产额作为转让价格。3.将审计、评估价格作为转让价格。4.将拍卖、变卖价作为转让价格。
未支付对价的股权可以再次转让,相当于原来的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但是可以继续转让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当前,我国相关法律除了对国有股权的转让估价作了限制性规定外,对于普通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并未作具体的规定。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当事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允许股东自由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方法如下: 一、将股东出资时所确认的股权价格作为转让价格。 二、以公司净资产额为标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三、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转让价格。 四、将拍卖、变卖价作为转让价格。另外,也有采用其他方法来确定转让价格的。
股份转让核算价格方法:协商价法,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出资额法,以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东出资额为股权转让价格;净资产价法,以公司净资产额为标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评估价法,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依据计算股权转让价格;以拍卖价、变卖价为股权转让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