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累犯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应满足以下条件: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
符合条件的可以监视居住。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
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不是刑事处罚。被监视居住后,如果被告人经审理后被判处拘役以上刑罚,可能仍必须坐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监视居住不等于证据不足,我国法律规定:①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②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③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④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⑤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监视居住期满或被法院判处无罪、不承担刑事责任或判处有罪但是量刑是非羁押刑的均会解除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开庭。如果司法机关认为,被监视居住的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可以决定不追究刑事责任。但这中可能性一般比较小,通常情况下都是需要起诉到法院要开庭的。
累犯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应满足以下条件: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
监视居住不算刑事拘留。详细分析如下: 1、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2、刑事拘留是指另外的独立于监视居住的刑事强制措施; 3、监视
监视居住的解除情形有: 1、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 2、当事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办案机关批准的。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监视居住是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对于监视居住的解除有两种途径,一种是法定解除,一种是申请解除。解除监视居住的情况有: 一、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
监视居住属于对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被监视居住的人员,只能说明办案机关认为其已经涉嫌触犯刑法、构成犯罪,而不是已经确定构成犯罪。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是否触犯刑法、构成犯罪,要由法院在开庭审理后,通过判决来确定,也就
1、监视居住一般要求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因此不能够坐飞机远行。 2、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