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的时候,对于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是可以批准监视居住的,例如犯罪嫌疑人是无固定住处或者犯罪嫌疑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时候,是可以会见家人的,但是需要经过相关
决定机关在监视居住期间发现有不应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情况,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措施。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
没有。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累犯可以监视居住的情形是: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刑法的强制措施,一旦期满且不够逮捕条件的话,公安机关就会解除其强制措施。但有新证据印证的话,如逃犯到案,因此案依然在侦查阶段,故公安机关可以继续采取强制措施,即刑拘、取保候审等,直到破案。
适用。只要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中的一个,就可以采取监视居住。《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累犯是可以适用监视居住的,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即可。 1、对符合逮捕条件,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2、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据触犯的罪名,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
监视居住转到看守所刑拘,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措施变更。可能是犯罪嫌疑人违反了相关规定,也可能是办案机关认为应当拘留,具体原因还要根据案情。监视居住和形式拘留都属于强制措施,依据相关规定,对违反监视居住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
不是随时都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适用于侦查机关拘留嫌疑人后,发现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时,可以对其采取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2、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
监视居住后能判缓刑,只要其符合判处缓刑的条件。法律规定,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条件的,可以判处缓刑,其中犯罪分子是孕妇的,应当判处缓刑
监视居住到期后并不会自动取消。监视居住到期后需要办理相关手续。监视居住到期以后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对于适用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若其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判处缓刑。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