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直接离婚: 1、双方当事人领取了结婚证,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2、双方当事人已签订离婚协议并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双方是自愿离婚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规定,夫妻协议离婚的,经过三十天
刑事诉讼中会有很多证据,有的证据出现瑕疵是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比如说辨认笔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一)辨认不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二)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三)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四)辨认对象没有
直接证据有: 1、当事人的陈述; 2、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人证言; 3、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视听资料; 4、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书证; 5、在特定的情况下,能够直接证明是谁实施了犯罪行为的物证。 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
接证据主要包括当事人的陈述、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人证言、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书证、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视听资料、在特定情况下,能直接证明是谁实施了犯罪行为的物证等。
离婚中的证据种类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离婚诉讼中要准备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书证、物证等;涉及抚养权的要准备好自己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要准备好相关财产证据。
离婚时原告应当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形是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具体情形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
短信作为离婚证据有如下要求: 1、获取途径合法; 2、内容合法,且与案件具有关联性; 3、必须查证属实,即不得为虚构、恶意拼接的短信; 4、短信作为离婚证据的其他要求。
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区别如下: 1、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是否具有直接性; 2、对于其他证据的依赖性不同; 3、证明过程的复杂程度不同。 间接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关联方式往往是间接的,用于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必须经过逻辑推理。直接证据有以下特点:
朋友的证人证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证书、忏悔书、婚外情双方同进同出的照片录像等、双方发的亲密短信等等证据都可。由于短信、电子邮件等虚拟性质,提交法院前,应先通过公证机关公证,才可以成为合法证据被法院采纳。
在刑事案件中,间接证据不可以直接作为定案的依据,需要其他证据予以补强才能使用。间接证据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在定罪时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并且要排除一切合理怀疑。
肯定能,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尽管监控录像不清楚,但只要能够证明案件的一些事实情况,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鉴于监控录像不清楚,不能清晰证明案件发生的某些事实情况,所以,还需要其他证据来佐证。交警会收集其他证据来完善证据链
可以起诉,录音同样可以证明双方的借贷关系。同样,如借款协议、银行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都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最好的办法,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
现行民事诉讼法中,离婚案件是不存在反诉制度的。离婚之诉是复合之诉,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均是附属于离婚之诉的从诉,不能吞并原告提出的离婚之诉,因此被告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的新请求或反请求均不构成反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