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为: 1、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2、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3、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
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 1.损害的事实。有损害事实的存在,侵权人才承担责任。 2.行为人的侵害行为必须违法。精神损害行为只能是作为的违法行为。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对其侵害行为所造成的精神损害负赔偿责任,如果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
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有以下四个: 一、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二、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
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请求权是与自然人的人身不可分的、密切相关的一种权利,是自然人人身权受到侵害时的一种补救的权利。离开了自然人人身,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就无从谈起。所以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有例外。一是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1、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受害人的家人是可以向行为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受害人的近亲属同样属于法律所规定的赔偿权利人。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
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需符合下列条件: 1、被侵害了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遭受了精神损害; 2、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3、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
家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四种情形: 一是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二是侵犯监护身份权
离婚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向法院提出请求离婚损害,并提交相关证据,由法院进行判决。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方式:当事人可在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时提出,且需要无过错方作为赔偿请求人在离婚时向具有过错的对方当事人提出,并且过错方的过错行为是属于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此时过错方在受到赔偿请求之后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般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是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