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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婚姻家庭权利平等

更新时间:2024-02-02 14: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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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婚姻家庭权利平等是指在人身关系、财产关系、以及父母在抚养教育子女问题上的权利和义务平等。父母对子女均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等等。 规定男女在离婚问题上的权利义务平等,男女双方都有提出离婚的权利。男女双方如果一方构成法定的离婚情形,均可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准允离婚。
妇女婚姻家庭权利平等

妇女婚姻家庭权利平等

国家保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国家保护离婚妇女的房屋所有权。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住房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共同租用的房屋,离婚时,女方的住房应当按照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协议解决。夫妻居住男方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女方无房居住的,男方有条件的应当帮助其解决。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父亲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有其他情形不能担任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的,母亲的监护权任何人不得干涉。离婚时,女方因实施绝育手术或者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应在有利子女权益的条件下,照顾女方的合理要求。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育龄夫妻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划生育,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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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妇女有哪些婚姻家庭方面的权利?1、婚姻自主权。任何人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2、为了保护孕、产妇女身心健康,在一定期限内限制男方的离婚请求权。3、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4、女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权利。5、离婚时在住房问题上对女方的保护6、母亲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7、在法定情形下照顾女方抚养子女的合理要求。8、保障妇女的生育权和生殖健康权。妇女有权在法律的规定下生育孩子,也有权觉得不生育。二、哪些情况,丈夫不能提出离婚?1、怀孕期间;2、分娩后1年之内;3、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4、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以及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在六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三、家庭暴力受害人如何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人身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民事诉讼正常进行而采取的一种民事强制措施。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不仅可以在诉讼中提出,还可以在诉前提出,尤其是可在紧急情况下,法院将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不过,一旦法院作出裁定后,申请人必须在30日内提起诉讼,否则裁定实效;长期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有效期一般为3至6个月。被申请人不履行人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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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具体包括: 1. 婚姻自主权:妇女有权选择自己的伴侣,并决定是否要结婚。 2. 对依法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妇女有权对其中的一部分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3. 离婚妇女的房屋所有权:离婚时,妇女有权获得其房屋的所有权,并可以自由支配。 4.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无论夫妻是否离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 5. 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这些权利是妇女应享有的婚姻家庭权利,也是保障妇女权益的重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二节 营利法人 第七十七条 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非法人组织 第一百零四条 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三节 非营利法人 第八十九条 事业单位法人设理事会的,除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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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将男女平等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加以规定,并贯穿在婚姻家庭编的各章具体条款之中。其内容包括:(1)概括规定夫妻的家庭地位和在婚姻家庭方面的权利义务平等。(2)规定男女在结婚问题上权利义务平等。(3)规定夫妻在人身关系、财产关系、以及父母在抚养教育子女问题上的权利和义务平等。父母对子女均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等等。(4)规定男女在离婚问题上的权利义务平等。一、女方离婚后财产分割规定有哪些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原则有: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体现在夫妻财产关系上,就是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离婚时男女双方有平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对共同的债务、负有平等的清偿义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受收入多少、不因男女性别而有差异。2、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具体而言,因父母离婚必定对未成年子女今后的生活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为使子女能健康的成长,有一个相对较好的生活环境,在夫妻分割共同财产时给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符合法律的规定。3、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注意从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出发,不能损害财产的效用和实际价值。如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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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在婚姻关系方面:男女有同等的缔结婚姻的权利,结婚条件对男女双方是平等的;结婚后,夫妻任何一方都可以成为对方的家庭成员;男女有同等的离婚请求权;离婚时男女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均享有平等分割的权利,对子女的抚养权、探视权,父母双方在条件相同时平等;对共同债务的清偿义务和离婚时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补偿请求权、经济帮助请求权等方面,双方的权利义务也是同等的。第二、在家庭关系方面:1、夫妻关系。各自有独立的姓名权,人身自由权,继承遗产权,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双方抚养和教育子女的权利义务平等,计划生育的权利义务平等,互相抚养的权利义务平等。2、父母子女关系。父和母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义务平等,接受子女赡养扶助的权利平等,子和女接受父母抚养教育的权利平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平等,父和母、子和女的继承权平等。3、其他家庭成员关系。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义务平等,接受孙子女、外孙子女赡养的权利平等,兄和姐抚养弟和妹的义务平等,接受弟和妹赡养的权利平等。一、婚姻男女平等原则的现状(一)男女平等原则是我国民法典社会主义本质的体现,也是区别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与私有制婚姻家庭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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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的价值定位包含三个方面:解除同居关系和支付抚养费、兼顾公法功能和私法属性、保障婚姻家庭的不可偏废性和民法属性。婚姻家庭法在调整婚姻家庭关系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婚姻家庭法的价值定位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首先,因为同居关系不同于夫妻关系,所以婚姻家庭法规定了同居关系的解除和抚养费的支付。其次,婚姻家庭法在功能指向上,应力求公法功能与私法属性兼顾,保障功能与权利本位并存。最后,婚姻家庭法规定了婚姻家庭的属性内涵,即婚姻家庭的不可偏废性和婚姻家庭的民法属性。综上所述,婚姻家庭法在调整婚姻家庭关系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婚姻家庭法中的离婚程序与财产分割 婚姻家庭法中的离婚程序与财产分割是指在婚姻关系解除时,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的一系列程序和措施。离婚程序包括提起离婚申请、审理、判决等环节,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秩序。而财产分割则是指在离婚过程中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划分,确保双方权益的平等和公正。根据婚姻家庭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公平分割,包括房产、存款、车辆等。在进行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双方的贡献、财产状况、子女抚养等因素,以达到公平合理的结果。离婚程序与财产分割是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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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权益保障法》对于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作了如下规定:“第四十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第四十一条国家保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第四十二条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第四十三条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第四十四条国家保护离婚妇女的房屋所有权。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住房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共同租用的房屋,离婚时,女方的住房应当按照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协议解决。夫妻居住男方单λ的房屋,离婚时,女方无房居住的,男方有条件的应当帮助其解决。第四十五条父母双方对δ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父亲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有其他情形不能担任δ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的,母亲的监护权任何人不得干涉。第四十六条离婚时,女方因实施绝育手术或者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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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兄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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