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法律词条>公益信托

公益信托

更新时间:2024-01-19 17:45:13

487
公益信托是“私益信托” 的对称,为学术、技艺、慈善、宗教以及其他公共福利事业而办理的信托,也指个人以自己的资金委托给信托部门办理的公共福利事业的信托业务。 这种信托的受益人不是特指一个人或两个人,凡社会中享受这方面公益的人都是公益信托的受益人。
公益信托

公益信托

公益信托是为增进社会之间的公共利益而设定购一类信托。这种信托有为推展社会医药卫生保健事业而设立信托的.有为举办慈善救济事业而设立的,有为发展社会文化教育事业而设立的,有为提而社会科学技术水平而设立的,也有为开展传布宗教信仰而设立的等等。总之,这种信托的受益人不是特指一个人或两个人,凡社会中享受这方面公益的人都是公益信托的受益人。例如某委托人将财产权归属于某信托机构,托为执业管理,以其收益为奖励对人类社会科技发展有突出贡献者。瑞典的诺贝尔基金会即属此例。它以固有的170万英镑原本,通过自己的受托人管理此等学者即为这种信托的受益人。在欧美许多国家中,没有如日本那样有非盈利的财团法人举办各种公益信托.却有许多基金会设立的公益信托,以推进社会福利为目的。...

阅读全文>>

我国《信托法》采取列举式区分了以下七类特定目的公益信托:1、救济贫困;2、救助灾民;3、扶助残疾人;4、发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事业;5、发展医疗卫生事业;6、发展环境保护事业,维护生态环境;7、发展其他社会公益事业。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公益事业的范围随着杜会,经济的发展而变化,采用列举的办法确定公益事业的范围,显然难以适应这种变化。为此增加第7项概括性规定,以便今后增加相应的公益目的。例如,在一些发达国家,戒毒、戒酒,建立和维护社会公众休闲设施等公共设施,保护动物不受伤害等,也被看成是公益事业。(3)单一公益信托、集合公益信托。以委托人是否涉及社会不特定多人作为分类标准,可分为单一公益信托、集合公益信托。前者指信托财产由特定个人或家庭捐资成立的公益信托;后者指由社会公众共同捐资设立的公益信托。相较而言,前者需要在信托文件中明确规范财产管理内容和委托人的权利义务,防止其假公益之名而行私益之实;后者在设立及运作时会受到更严格的审查,并有更高的透明度和信息披露要求。(4)管理型公益信托、资助型公益信托。以受托人承担的职责作为分类标准,可分为管理型公益信托,资助型公益信托。前者指受托人...

阅读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及《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中对于公益信托的定义,包括以下几种公益信托。1、救济贫困救济贫困是各国信托法公认的一项重要公益目的,通过公益信托帮助贫困的人,是维持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手段。一般来说,下列行为都属于救济贫困:1)对贫困者、孤寡老人和其他生活困难的人提供一般性经济资助,或者资助其生活费、医疗费等费用,或者给与物质资助。2)直接收养、照顾孤寡老人、孤儿弃婴等。3)为穷人建立免费施舍食物处、济贫院、护理所等。2、救助灾民发生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灾害时,直接向灾民提供资金、物质帮助,或者通过其他机构提供经济或物质资助,帮助灾民解决生活、生产困难等救助灾民的行为。3、扶助残疾人残疾人是社会的弱者,由于身体的障碍,生活一般比较困难。帮助残疾人是整个社会的责任,因此,通过提供财物设立信托来扶助残疾人属于公益信托。4、发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事业发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事业的范围比较广泛,只要提供财物设立信托的目的是发展这些事业,都可以成为公益信托。比如:出资设立学校或者维持现有学校的运行,设立奖学金、帮助贫困学生,设立或资助新学科、新课程等,出资设立或...

阅读全文>>

公益信托的意义如下:1、公益信托节约人力物力,提高办事效率;2、可以保证公益信托资金安全。收益稳定;3、可以使公益事业持久发展;4、更能接受社会公众监督;5、公益信托有利于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促进社会进步。公益信托的特点包括:1、公益信托之设立,系依其相关之许可及监督办法,相关作业程序均由受托银行负责提出,经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许可即可设立,无须再为法人登记;2、成立公益信托原则上并无最低金额之限制;3、公益信托资产之运用弹性较大,本金及孳息皆可动用,甚至可以把本金用完为止;4、公益信托无需设置办公场所及专任人员,其相关事务系由受托银行办理。公益信托具有财团法人基金会的公益功能,且更具有便利及透明的特性。然而,目前因社会上对公益信托几乎无所了解,新闻媒体亦鲜少报导,所以客户很少主动提出需求;信托业者也因成本效益考虑,并不会将该业务列入主要发展之信托业务,以致设立的公益信托案件寥寥无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六十条为了下列公共利益目的之一而设立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一)救济贫困;(二)救助灾民;(三)扶助残疾人;(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事业;(五)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阅读全文>>

1、目的必须是完全为了社会公共利益。2、受益人是不完全确定的。3、公益信托必须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4、接受社会公众和国家有关机构监督。5、不得中途解除合同。公益信托的作用1、救济贫困救济贫困是各国信托法公认的一项重要公益目的,通过公益信托帮助贫困的人,是维持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手段。一般来说,下列行为都属于救济贫困:(1)对贫困者、孤寡老人和其他生活困难的人提供一般性经济资助,或者资助其生活费、医疗费等费用,或者给与物质资助。(2)直接收养、照顾孤寡老人、孤儿弃婴等。(3)为穷人建立免费施舍食物处、济贫院、护理所等。2、救助灾民发生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灾害时,直接向灾民提供资金、物质帮助,或者通过其他机构提供经济或物质资助,帮助灾民解决生活、生产困难等救助灾民的行为。3、扶助残疾人残疾人是社会的弱者,由于身体的障碍,生活一般比较困难。帮助残疾人是整个社会的责任,因此,通过提供财物设立信托来扶助残疾人属于公益信托。4、发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事业发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事业的范围比较广泛,只要提供财物设立信托的目的是发展这些事业,都可以成为公益信托。比如:出资设立学校或者维持...

阅读全文>>

1、提出设立公益信托申请为了一定的公益目的设立信托,委托人、受益人均可以提出申请,以简化手续,方便当事人设立公益信托。委托人只有一人或者数人的,可以直接向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提出设立公益信托的申请;委托人人数众多,或者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的,宜由受托人提出申请。2、信托资产转移公益信托设立申请经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批准后,信托财产由委托人转移给受托人,信托成立。3、信托财产管理与运用基于对信托财产保值增值的目的,受托人管理运用信托财产,每年编制信托事务处理情况及财产状况的报告,经信托监察人认可、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批准后,予以公告;按照信托文件规定将信托资产或(和)收益交给受益人。4、信托监管信托监管包括对信托财产运用的监管和对受托人的监管,对信托财产的监管是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有义务检查受托人处理公益信托事务的情况及财产状况;对公益信托受托人的监管包括:受托人未经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辞任和受托人违反信托业务或者无力履行职责的,由公益事业管理机构变更受托人两点。5、信托终止信托期满,公益信托终止,受托人应当及时将终止事由和终止日期报告公益事业管理机构;公益信托终止后,受托人应当做出清算报告。...

阅读全文>>

公益信托是为救济贫困、救助灾民,扶助残疾人,发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事业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而设立的信托。中国现在还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公益信托,因此我国有必要建立公益信托制度。我国法规应完善对公益信托受托人的监管体制,并应规定对公益信托实行税收优惠。关键词:公益信托;必要性;监管;免税2007年8月,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的同心慈善1号新股申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公益性信托已经募集结束,该信托产品的公益性质使得其在募集前就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尽管在近几年不断有信托公司宣称推出公益信托项目,如中融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向公众推出中华慈善公益信托(即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云南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2006年度发行的公益爱心稳健收益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推出具有准公益性质的收益捐赠型信托产品爱心满中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但是,专家普遍认为中国现在还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公益信托,现有的信托产品准确地说只能称为具备公益性质的集合资金信托。我国《信托法》颁布已有六年时间,为何公益信托制度在行业中受到冷遇?我们或许在分析中国公益信托制度的法律基础之后才...

阅读全文>>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