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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回避

更新时间:2024-01-28 11: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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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回避的情形如下: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
治安回避

治安回避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一条,办理治安案件时,有以下几种情形需要回避: 1. 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 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此外,《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也明确规定了治安案件的办理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但案情重大、复杂的可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延长三十日。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因此,在办理治安案件时,必须遵守相关的回避规定,确保案件公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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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回避是指在刑事诉讼中,由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与本案当事人或其近亲属、本人或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情况,而使这些人员暂时不能继续参与本案审理、检察或者侦查工作的一种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需要进行回避: 1. 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 2. 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 3. 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4.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 此外,相关法律规定,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有决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回避的权力,而本院审判委员会、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则分别具有决定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回避的权力。 对于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同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申请复议一次,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提出异议。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2020修订):第十四条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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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判、检察和侦查人员在特定情况下应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有权要求其回避。此外,他们不得接受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违反规定将承担法律责任。回避决定由相关负责人和检察委员会作出,当事人可申请一次复议。因此,回避决定由相关负责人和检察委员会决定。 根据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这些情形包括: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此外,根据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如果违反这些规定,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对于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委员会决定。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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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和其他法定人员在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退出对本案审理的制度。根据法律规定,回避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等。需要回避的法定情形有: (1)审判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所谓近亲属,一般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2)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所谓利害关系,是指案件的处理结果会直接或间接涉及审判人员本人的利益。 (3)审判人员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应注意,这里的“其他关系”是有限制的,即是“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其他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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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办案人员与本案相关人员有特定关系的,应当回避。如办案人员是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包括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以及本人或者其他近亲属和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均应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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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的回避申请被驳回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当庭申请复议一次。被决定回避的人员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恢复庭审前申请复议一次。 但是如果当事人提出要求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回避的理由不是法律规定的以下几种时,申请被当庭驳回的,不可以申请复议: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5、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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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回避的情形如下: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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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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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和刑事回避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2.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3.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因此,民事和刑事回避的决定机关和程序存在一定差异。在民事案件中,回避的决定由审判长作出;而在刑事案件中,回避的决定由院长作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照本法实行人民陪审员陪审的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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