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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反垄断

更新时间:2024-07-24 11: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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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是禁止垄断和贸易限制的行为。 国际反垄断是随着国际经济的自由化和一体化的发展而出现的,它的重要性日显重要。国际反垄断法的调整对象已不象国内反垄断法那样具有单一性,即只调整私人经济垄断,它还涉及到国家垄断,如国有企业、国家赋予垄断或专营的企业、国家援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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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目前在中国还是一种全新的法律制度。但美国早在一百多年前就已经颁布了这种法律。1865年美国南北战争结束后,随着全国铁路网的建立和扩大,原来地方性和区域性的市场迅速融为全国统一的大市场。大市场的建立一方面推动了美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另一方面也推动了垄断组织即托拉斯的产生和发展。1879年美孚石油公司即美国石油业第一个托拉斯的建立,标志着美国历史上第一次企业兼并浪潮的开始,托拉斯从而在美国成为不受控制的经济势力。过度的经济集中不仅使社会中下层人士饱受垄断组织滥用市场势力之苦,而且也使市场普遍失去了活力。在这种背景下,美国在19世纪80年代爆发了抵制托拉斯的大规模群众运动,这种反垄断思潮导致1890年《谢尔曼法》(ShermanAct)的诞生。谢尔曼法是世界上最早的反垄断法,从而也被称为世界各国反垄断法之母。美国最高法院在其一个判决中指出了谢尔曼法的意义,即谢尔曼法依据的前提是,自由竞争将产生最经济的资源配置,最低的价格,最高的质量和最大的物质进步,同时创造一个有助于维护民主的政治和社会制度的环境。其他发达国家从谢尔曼法问世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这期间除美国在1914年颁布了《克莱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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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1939年以前资本主义国家的最大垄断组织根据协定结成的瓜分世界市场、制定垄断价格和规定生产规模等的经济联盟。有国际卡特尔、国际辛迪加、国际托拉斯、国际康采恩等形式,而以国际卡特尔为最主要最普遍的形式。性质国际垄断组织的形成及其从经济上瓜分世界,是帝国主义的基本特征之一。垄断组织在国内统治的建立,是国际垄断组织形成的经济基础;世界市场的存在是国际垄断组织形成的国际条件;垄断组织之间瓜分世界市场、原料产地和势力范围的激烈竞争是国际垄断组织形成的基本动力。萌芽时期国际垄断组织和国内垄断组织一样,也有一个逐步形成发展的历史过程。19世纪60~80年代是国际卡特尔的萌芽时期。这个时期垄断组织在国内刚刚发展,还未确立统治地位,因而国际卡特尔也为数不多,在国际市场上的作用也不大。最早出现的国际卡特尔是1867年成立的国际盐业卡特尔,1872年出现的国际苏打卡特尔和国际制碱卡特尔,1884年出现的国际钢轨卡特尔。发展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垄断资本在国内确立了统治地位,国际垄断组织也迅速地增多和发展起来。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世界上缔有正式协定的国际卡特尔达到116个。其分布的领域为:运输业1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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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垄断组织怎么确定?国际垄断组织主要包括:(1)在世界资本主义经济的一个或几个部门中从事国际性垄断经营活动的大企业或企业联盟。(2)帝国主义国家政府之间结成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国际联盟。产生于19世纪60—80年代。从其出现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国际垄断组织的主要形式是国际卡特尔。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卡特尔的地位和作用相对下降,国际托拉斯和国际康采恩成为主要形式。同时,在战后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发展的基础上,帝国主义国家的政府出面组成了一些地区性国际垄断同盟。如欧洲自由贸易区、欧洲经济共同体等。国际垄断组织的实质是垄断资本分割世界市场斗争的一种手段。二、垄断组织的主要形式有哪些?(1)卡特尔。它是生产同类商品的企业,为攫取高额垄断利润,在规定商品产量和销售价格、划分销售市场等方面达成协定而组成的垄断同盟。参加卡特尔的企业,要受所订协议的垄断组织约束,但各企业在生产上、商业上和法律上都是独立的。卡特尔只是一种初级的垄断组织,最早在1865年出现于德国。(2)辛迪加。它是同一生产部门的一些大企业,为了共同采购原材料和销售商品,而结成的垄断同盟。其目的是通过低价购进原材料和高价销售产品,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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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反垄断法是随着国际经济的自由化和一体化的发展而出现的,它的重要性日显重要。国际反垄断法的调整对象已不象国内反垄断法那样具有单一性,即只调整私人经济垄断,它还涉及到国家垄断,如国有企业、国家赋予垄断或专营的企业、国家援助等。正是由于国际反垄断法调整对象的双重性,国际反垄断法可以分成两种不同的规则,而且其国际法形式的成长历程是不同的。故在国际立法中,不应将二者混同,采取分别立法将会取得更大的成效。目前,由于GATT在规范国家行为上的巨大作用,货物贸易的国家限制的权力已大大地降低了,国家相应的权力得到了国际法的规范。而乌拉圭回合的谈判将问题扩及到投资、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中的有关国家垄断问题。国家垄断问题正逐步引起WTO的关注,下一次贸易谈判中可能的一个中心议题就是竞争法问题。对于私人垄断问题,已有越来越多的国家制定了反垄断法,国内法的协调及域外适用的协调将是这一部分国际反垄断法的主要内容,进行国内法的统一在现阶段是不现实的想法。国内法的协调将会导致一些合作性的、技术性的规则的产生,这种合作性的规则是目前双边条约所采用的,如何使之成为普遍性的国际法规则是国际反垄断法研究要重视的问题。国际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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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活动的日益国际化导致限制竞争行为的跨国性。在一国作出的限制竞争行为经常影响到一个或数个其他国家,或者,一个限制竞争的行为本身就是数个国家的企业共谋的。一、反垄断法的域外效力及其实施中的障碍积极礼让原则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反垄断法执行方面单边主义所遭受的挫折,而这种挫折的起因,则是一国反垄断法的域外效力与它国反垄断法域内效力的抵触。在这方面,美国可以作为一个典型例子。在美国反垄断法司法判例基础上形成的美国1982年《对外贸易反托拉斯改进法》采用了美国反垄断域外效力方面的所谓效果原则,并将其确定为成文立法的一个规则,即美国法院对发生在外国的对美国商业具有直接的、实质的、以及可以合理预见的影响的行为拥有管辖权。该法所指的商业,既指美国的进口贸易和商业,也包括美国的出口贸易和商业。因而,该法不但将发生在外国的对美国国内市场造成影响的限制竞争行为,而且也将发生在外国的影响美国企业进入外国市场的的限制竞争行为纳入美国反垄断法的管辖权范围,从而使美国反垄断法直接介入了传统上由对外贸易法规制的领域。二、积极礼让原则及其适用单边主义遭受的挫折使美国转而尝试通过双边合作的途径来实现其反垄断法的域外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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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成为专门负责反垄断执法的机构,同时承办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日常工作。 国家反垄断执法体制的一次重大改革与进步,为我国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奠定了更坚实基础。 因为市场经济国家配置社会资源的根本手段和基本方式是市场竞争,市场竞争秩序是市场经济国家基本的经济秩序,反垄断执法机构便在市场经济国家有着很大的独立性和很高的地位。 现在,世界各国在解决反垄断执行机构与监管机构的关系方面,基本上有两种做法。一是由竞争机构负责特殊行业的监管;二是在特殊行业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反垄断机构监管特殊行业 有些国家或地区把行业监管放在反垄断执法机构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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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执法机构包括中央反垄断执法机构与地方反垄断执法机构。其中中央反垄断执法机构是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地方反垄断执法机构是指地方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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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兄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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