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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程序

更新时间:2024-01-13 19: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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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程序,是人民法院以支付令的形式催促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法定步骤、方法和制度,也是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讨回债务的最简便方法。督促程序不同于诉讼程序,是一种非讼程序,其设立目的是为了快速、及时、方便、有效地处理一些单一的、简单的债权债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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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程序

督促程序,是人民法院以支付令的形式催促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法定步骤、方法和制度,也是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讨回债务的最简便方法。督促程序不同于诉讼程序,是一种非讼程序,其设立目的是为了快速、及时、方便、有效地处理一些单一的、简单的债权债务关系。一方面减轻了人民法院的负担,另一方面又方便了当事人行使自己的权利。督促程序分为申请、审理、提出异议和执行四个阶段。督促程序是适用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这一规定,说明了督促程序适用的案件种类是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给付一定内容的债权债务关系案件;债务人给付标的限于金钱和有价证券。金钱是指货币,即以票面标明的金额表现其价值的。在民事法律中是具有特殊作用的种类物。有价证券是设立并证明持券人有权取得一定财产权利的书面凭证。有价证券包括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督促程序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清偿债权人的一切债务。督促程序是一种简单、方便、快捷的处理案件程序,法院适用督促程序时,不需要开庭审理。督促程序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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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意见》有关规定,督促程序是适用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这一规定,说明了督促程序适用的案件种类是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给付一定内容的债权债务关系案件;债务人给付标的限于金钱和有价证券。金钱是指货币,即以票面标明的金额表现其价值的。在民事法律中是具有特殊作用的种类物。有价证券是设立并证明持券人有权取得一定财产权利的书面凭证。有价证券包括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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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支付令的条件支付令的申请,是指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文件,请求人民法院签发支付令,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提出申请的债权人称为申请人,被请求履行义务的债务人称为被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提出支付令的申请,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的标的必须是金钱和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金钱及有价证券以外的其他财产给付请求,不适用于督促程序。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尚未到期或者数额不确定的债权,不得请求签发支付令;申请人不写明请求的事实和证据,也不能按督促程序发布支付令。3.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不存在对等给付义务。所谓对等给付,是指双方当事人之间给付义务是双方的。债权人要申请支付令,只能是债务人一方有给付义务,而债权人则并无任何给付对方的义务。4.支付令必须能够送达债务人。能够送达,主要指能够通过法定的送达方式将支付令实际送达债务人,主要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等法定送达方式。人民法院对于债务人不在我国境内,需要域外送达,或者虽在我国境内,但需要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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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程序是指在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情况下,债务人未能自动履行义务或无力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通过书面审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督促程序具有方便当事人、提高效率、节约成本、保护权益等优点,对这类案件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提供的内容,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但债务人未能自动履行义务或没有能力清偿债务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通过书面审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从而使债务纠纷得到解决。督促程序具有方便当事人诉讼、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当事人实现债权的成本、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优点,对于这些案件具有重要的意义。 督促程序的法律地位与诉讼程序有何区别? 督促程序与诉讼程序在法律地位上存在明显区别。督促程序是一种特殊的非诉程序,旨在强制执行债务人的义务。它通常适用于追讨债务、执行判决或仲裁裁决、强制执行合同等情况。与诉讼程序不同,督促程序更加迅速高效,通常不需要开庭审理。在督促程序中,债权人可以通过申请执行令来促使债务人履行义务,而执行法院则负责监督和执行。因此,督促程序的法律地位与诉讼程序有着明显的区别,着重于债务的强制执行,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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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程序的终结情况包括:债务人清偿债务、债务人提出异议、支付令无法送达、支付令的撤销。其中,债务人清偿债务即终结程序;债务人提出异议导致支付令失效,法院裁定终结;支付令无法送达债务人,法院裁定终结;支付令撤销需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法院裁定撤销支付令,终结程序。 督促程序可以终结的情况有四种,分别是: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清偿债务、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异议、支付令无法送达债务人、支付令的撤销。其中,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清偿债务,督促程序自然终结;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异议,支付令自行失效,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送达债务人,督促程序无法进行,人民法院依职权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的撤销,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撤销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裁定撤销支付令,驳回债权人的申请,终结督促程序。 "督促程序的终结条件及相关注意事项" 督促程序的终结条件及相关注意事项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情况下,督促程序可能终结的情况包括:被督促方履行了相关义务、债务或判决;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债务已经被清偿或被宣告无效;或者法院认定督促程序不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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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督促令申请流程如下:1、申请人提出督促令申请;2、明确督促令申请的事由;3、由法院确定是否下达督促令。督促令即支付令,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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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程序不是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属于非讼程序,单章列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不属于特别程序一章。督促程序,又可以叫作债务催偿程序,通常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催促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法律程序。督促程序适用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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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程序不同于诉讼程序,是一种非讼程序,其设立目的是为了快速、及时、方便、有效地处理一些单一的、简单的债权债务关系。一方面减轻了人民法院的负担,另一方面又方便了当事人行使自己的权利。故一般是不上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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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程序的适用条件是: 1、必须是以金钱、有价证券为标的物的给付之诉; 2、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3、支付令能够送达给债务人。 督促程序是适用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这一规定,说明了督促程序适用的案件种类是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给付一定内容的债权债务关系案件;债务人给付标的限于金钱和有价证券。督促程序与民事诉讼法中其他程序相比较,主要有以下特点: 1、督促程序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即债务人给付标的限于金钱和有价证券,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权债务纠纷; 2、督促程序是一种非讼程序,不解决当事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争议,是依债权人申请而开始,请求人民法院直接发出支付命令,不需经过法庭审理,而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在整个程序过程中,没有双方当事人对质,不存在对债权债务关系本身争议。所以,它不同于一般的审判程序。如果债务人对债务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就不再适用督促程序,债权人应另行起诉,适用审判程序处理; 3、督促程序是一种简便、快捷的处理案件的程序。人民法院适用督促程序时,无须开庭审理,只需审查债权人请求的内容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是否符合法定申请条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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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兄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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