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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权利与自由

更新时间:2024-01-26 09: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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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权利是指个人或群体在政治过程中参与、表达意见和影响决策的权利,包括选举权、言论自由、集会自由等。这些权利确保公民在社会和国家事务中有发言权和参与能力。 自由则涉及个人在行动和思想上的独立性,包括言论自由、宗教自由、隐私权等。它赋予个人权利选择信仰、表达观点和追求幸福,而不受不合理的限制。 这两个概念相互关联,政治权利行使是为了保护个人自由,自由的存在是政治权利的基础。共同构成了公正、民主和开放的社会基础。
政治权利与自由

政治权利与自由

政治权利和自由,是公民作为国家政治主体而依法享有的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包括公民参与国家、社会组织与管理活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以及公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依法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和示威的自由。选举权利1.含义选举权,是指公民选举代表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公民被推荐为代表机关代表或者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利。二者合称为选举权利。选举权利也包括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基本性(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我国人民参加国家管理,实现当家作主的基本手段,也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形式,因而它体现了人民管理国家的主人翁地位。(2)选举权,是公民行使其他政治权利或者表明主权者身份最直接而经常的方式。选举权享有的普遍程度决定了一个国家的民主程度。因此,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3.享有条件根据《宪法》第34条,享有选举权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中国公民;二是年满18周岁;三是未被剥夺政治权利。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其仍享有选举权利。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应准予行使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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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权利、社会经济权利、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和监督权利。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如下:1.政治权利和自由:政治权利和自由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参加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权利和自由,具体包括两大方面:第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二,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2.宗教信仰自由:宪法规定我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3.人身自由权利:广义的人身自由权包括公民的人身、人格尊严和住宅不受侵犯,以及与人身自由密切联系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4.社会经济权利:社会经济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经济生活和物质利益方面的权利,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的前提条件和物质基础。它主要包括:第一,财产权;第二,继承权;第三,劳动权;第四,休息权;第五,物质帮助权;第六,离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5.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发展各种教育事业。6.特定人的权利:所谓特定人,这里是指包括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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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权利、社会经济权利、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和监督权利。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如下:1.政治权利和自由政治权利和自由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参加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权利和自由,具体包括两大方面:第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二,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2.宗教信仰自由宪法规定我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3.人身自由权利广义的人身自由权包括公民的人身、人格尊严和住宅不受侵犯,以及与人身自由密切联系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4.社会经济权利社会经济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经济生活和物质利益方面的权利,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的前提条件和物质基础。它主要包括:第一,财产权;第二,继承权;第三,劳动权;第四,休息权;第五,物质帮助权;第六,离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5.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发展各种教育事业。6.特定人的权利所谓特定人,这里是指包括妇女、母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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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言论自由。言论自由是指公民有通过各种语言形式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2.出版自由。出版自由是指公民可以通过公开出版物的形式,自由地表达自己对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见解和看法。3.结社自由。结社自由是指有共同意愿或利益的公民,为了一定宗旨而组织形式上具有持续性、稳定性的社会团体的自由。4.集会、游行、示威自由。集会自由是指公民为着共同目的,临时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或公共道路上,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自由。游行自由是指公民在公共道路、露天共场合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愿望的自由。示威自由是指公民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自由。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自由包括一、公民的政治自由包括结社自由、游行自由、选举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示威自由。二、政治自由,是指公民表达政治意愿的自由,我国公民的政治自由有:1、言论自由,言论自由是指公民通过各种语言形式表达思想和观点的自由;2、出版自由,出版自由是指公民可以通过公开出版物自由表达对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的看法;3、结社自由,社会自由是指具有共同意愿或利益的公民,为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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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有以下两种人: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即实施了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人。2、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所得税减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应相应缩短。具体来说,有三种情形:1、被判处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2、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按刑法规定,原判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与主刑相等,并同时执行,因此,被判管制的被减刑后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相应缩短,也应与减刑后的管制期限相等,否则不能同时执行。3、被判有期徒刑减刑后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减刑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应当相应缩短,具体缩短多少,应视具体情况而确定,最少缩短后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不得少于一年。《刑法》第五十六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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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由监狱管理机关执行。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判决生效后,即送往监狱接受教育改造和强制劳动改造,在主刑执行期间,监狱管理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施行对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如果罪犯在主刑还未执行完毕,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决已执行完毕,就失去了对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惩罚、教育、警戒作用。 二、由公安机关执行。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罪犯,是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其主刑的,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应由公安机关执行。刑法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主刑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执行附加政治权利。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监狱在主刑执行完毕或者罪犯假释时,应将其剥夺政治权利的起止期限在释放证或者假释证上注明连同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一并转交其居住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在其居住地公布,待其执行完毕时应当宣布,恢复其应享有的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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