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金
一、死亡赔偿金不是对死者的赔偿死亡赔偿金并不是对死者生命权侵害的救济和赔偿。一方面,因为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当自然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死亡后,其权利能力即消灭,死者不可能以权利主体资格主张死亡赔偿。另一方面是因为,生命是无价的,仅仅由加害人赔偿金钱是达不到法律对生命权保护的目的的,生命权的保护应该有公法来予以保护。二、死亡赔偿金不是精神损害赔偿金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17条和18条的规定。17条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18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补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即上述司法解释在17条规定了死亡赔偿金后,紧接着18条又规定了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方式,说明两者有明确的法律区别。其次,从司法实践来说,把死亡赔偿金定性为精神损害补偿性...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20年。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分配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工伤死亡赔偿金怎样分配工伤死亡赔偿金-计算可以申请工亡,要求支付丧葬费、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2、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月按工亡...
一、死亡赔偿金的赔偿因素(一)死亡赔偿金与受诉法院的经济水平有关。想当然的,如果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水平较好的话,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基数就会比较高,从而死亡赔偿金的总数就会比较高。(二)死亡赔偿金与死者户口有关。同一地区,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不一致的,往往有时还会存在着巨大的差别,导致死亡赔偿金的数额相差几倍也有可能。因此,法律规定了农村户口按照城镇居民收入标准获得赔偿死亡赔偿金的条件,死者近亲属可根据条件积极争取。(三)死亡赔偿金与死者的生理年龄有关。当受害人年龄较大时,根据生命存在的特征,不适宜做较大的死亡赔偿金赔偿,因此,国家法律把死亡赔偿金的年限与人的年龄相联系,年龄越大,所获得的死亡赔偿金就会越少。二、交通事故死亡最高赔偿有多少(一)死亡赔偿金,也称死亡补偿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受害人的死亡给其家庭以及其亲人带来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巨大损失,是对他人利益的一种严重侵害,是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后果,应当给予赔偿。死亡补偿费不是对死者本身失去生命的赔偿,生命无价,...
一、死亡赔偿金赔偿标准死亡赔偿金赔偿标准是:1.如果受害人的家属向法院起诉的,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按二十年计算;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3.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如下:1.死亡赔偿金因司法解释采取继承丧失说,应分配给法定继承人。2.同一继承顺序中,死亡赔偿金原则上按照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决定分割的份额。3.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六条规定,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三、死亡赔偿金可以强制执行吗死亡赔偿金不能被强制执行。...
一、死亡赔偿金是遗产么死亡赔偿金不在遗产的范围内,具体可以从以下方面来分析:1、从遗产的意思来看。遗产是公民去世时留下的个人财产,其包括:收入、房子、储蓄和生活用品、林木、牲畜和家禽、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及别的符合法律规定的财产。从此得出,死亡赔偿金没有在列举的遗产范围内。2、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来看。死亡赔偿金是受害人去世后,赔偿人支付给受害人的近亲属或法定继承人的财产损失费用,遗产则是在公民去世前,就已经存在的属于公民的财产,在公民去世前并没有死亡赔偿金,其不是公民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二、死亡赔偿金该怎么算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
一、死亡赔偿金能被保全吗关于死亡赔偿金能被保全吗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2004】民一他字第26号》(2004)民一他字第26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粤高法民一请字(2004)1号《关于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空难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获得空难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故空难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一、还没保全保全费能退吗还没保全保全费能不能退依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如果申请保全后在法院开始进行保全之前撤销保全的,申请费用是不退还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移送后民事案件需要继续审理的,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第二十六条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二、被起诉人的工资被保全后面在起诉能不能再保全他的工资可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