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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解散

更新时间:2024-01-18 15: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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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解散是指基于主管机关或者法院的命令而解散的情形。中央主管机关得依职权或据地方主管机关报请或利害关係人之申请,命令解散有两种。 一是公司设立登记后六个月、尚未开始营业或开始营业后自行停止营业六个月以上者。但有正当理由者,得申请延展。二是公司设立或变更登记后六个月尚未办妥营利事业登记者。但有正当理由者,不在此限。
命令解散

命令解散

公司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中央主管机关得依职权或据地方主管机关报请或利害关係人之申请,命令解散之:一公司设立登记后六个月、尚未开始营业或开始营业后自行停止营业六个月以上者。但有正当理由者,得申请延展。二公司设立或变更登记后六个月尚未办妥营利事业登记者。但有正当理由者,不在此限。公司有违反法令或章程之行为,足以影响正常经营者,主管机关得订定期限命其改正;不于期限内改正者,公司负责人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锾,并再次定期命其改正;期满仍未改正者,中央主管机关得依职权或据地方主管机关报请命令解散之。但其违反法令或章程情节重大者,中央主管机关得依职权或据地方主管机关报请或利害关係人申请,迳行命令解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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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家公司解散的话,就意味着:1.公司即将消灭,依法必须进入清算程序;如果是合并分立导致的解散,也必须依法处理现有的债权债务。2.公司的权利能力受到限制,不得继续经营业务,只能在清算范围内从事活动。3.在解散过程中,由清算组接管公司代表机关和业务执行机关,行使对内执行清算业务、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力。4.未到期的公司的债权债务视为已到期,由清算组进行清理。5.对公司解散之前享有权利的人可以主张相应的权利,直接起诉公司。一、公司清算流程包括哪些?公司清算流程包括如下:1、成立清算组,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表决,通过公司解散决议。清算组的成立和备案应当进行清算公告和债权登记;2、清算组接管公司。接管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公章、债权债务清单、资产清单、员工名册、各种法律文件、财务账簿及相关财务资料、企业购买的证券、无形资产权利凭证等;3、清算组清理公司资产;4、清算组核实公司债务:银行贷款、应付款项等业务欠款、应付工资、未缴税款等;5、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并登记债权;6、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结算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7、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8、清偿债务。债权人享有解散公司特定财产担保物权时,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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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可以解散公司的条件只有四个:(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2)股东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然而,在审判实践中,许多股东常常以超出上述情形之外的理由要求法院判决解散公司,这些请求往往因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而被法院驳回。1.一般解散的原因。一般解散的原因是指,只要出现了解散公司的事由公司即可解散。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一般解散的原因有:(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但在此种情形下,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使公司继续存在,并不意味着公司必须解散。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公司可以继续存在。(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2.强制解散的原因。强制解散的原因是指由于某种情况的出现,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命令公司解散。公司法规定强制解散公司的原因主要有:(1)主管机关决定。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授权投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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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公司制度研究也已经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对于公司设立、公司解散、公司清算、公司注销等问题的研究也已经达到了一定的高度和深度。公司解散是公司注销的前提与起点,同时也是公司启动清算的源头,是公司进入清算的前置程序,没有公司解散就不可能有公司清算、公司注销之后续程序的发生。公司解散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公司解散包括依司法程序宣告公司破产,公司依法被宣告破产,也是公司消亡的一种重要形式。狭义的解散,排除宣告破产以外任一解散形式。衡量这两种解散事由,主要区别就在于:宣告破产解散,表明公司股东已无财产可分,即公司债资相抵已无剩余之财产。而因其他事由解散,公司除清偿外债外,尚有剩余资产可供公司股东分配。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解散,可分为自行解散、法定解散和司法解散三种形态,现分述之。自行解散又称任意解散。这种性质的解散,完全是基于公司股东意思自治而作出的一种解散行为。这种解散行为通常表现为:一是公司章程规定,二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决议解散,三是因合并、分立而导致原公司的解散。法定解散也称立法解散,这种性质的公司解散是基于法律的明确规定。因公司合并而发生的解散: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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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破产解散程序公司破产解散程序如下:1、决议或申请,股东会表决通过解散公司的决议或者股东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2、清算组:确定清算组组成人员,组成清算组;3、通知债权人;4、在报纸上刊登公告;5、拟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6、执行清算方案;7、执行完毕,注销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二、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哪些公司解散的原因通常可以分为三大类,一是一般解散的原因、二是强制解散的原因、三是股东请求解散,下面是对这三种公司解散原因的具体介绍。三、公司解散的法律效果是什么解散是否导致公司法人资格的终止因国家而异,英国实行先算后散体制,解散即意味着公司法人人格的终止,我国实行先散后算的体制,美国、日本和欧洲大陆国家亦然,这种解散并不导致公司法人人格消灭,只是导致清算程序的发生。只有清算完成后,公司的法人人格才消灭。1、除因合并、分立而解散外,在其他解散的情形下,公司均需进行清算。通过清算,结束解散公司的既存法律关系,分配剩余财产,从而最终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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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的效力是指公司解散作为一种法律事实状态所引起的相关法律关系的变化。公司解散的效力可概括为:?1.公司即将消灭,依法必须进入清算程序;如果是合并分立导致的解散,也必须依法处理现有的债权债务。?2.公司的权利能力受到限制,不得继续经营业务,只能在清算范围内从事活动。?3.在解散过程中,由清算组接管公司代表机关和业务执行机关,行使对内执行清算业务、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力。?4.未到期的公司的债权债务视为已到期,由清算组进行清理。?5.对公司解散之前享有权利的人可以主张相应的权利,直至起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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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公司解散条件及原因和效果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一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的出现。二是股东会议解散,即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三是法定解散。公司出现合并、分立事由时,也需要解散。四是公司行政强制解散,是指公司因自身的违法行为而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是司法强制解散,指法院在特定条件下,通过司法裁判解散公司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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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兄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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