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法律词条>妇女权益保护

妇女权益保护

更新时间:2024-08-23 15:00:05

382
妇女权益保护是指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禁止歧视、虐待、遗弃、残害妇女。
妇女权益保护

妇女权益保护

一、妇联保护妇女哪些权益妇联对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荣誉权、人格尊严等各项权利都予以保护。1、妇女人身受到伤害时要尽快拨打110或者当地妇联电话求救。2、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害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害人可以向妇女组织投诉,妇女组织应当要求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保护被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4、妇女的人身权是指妇女依法享有的,与妇女自身不可分离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一种民事权利,任何人或组织都不能任意地剥夺其人身权利或妨碍其权利的行使。5、加强了对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荣誉权、人格尊严等各项权利的保护。6、妇女权益保障法遵循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人身权利。二、妇联的业务范围规定组织引导妇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妇女。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注重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

阅读全文>>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和加强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制定妇女保护法是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对于,妇女权益保障的执行,国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因此,妇女权益保障需要政府来保障执行。...

阅读全文>>

12338妇女热线范围涵盖了受理妇女儿童侵权投诉、提供咨询服务、开设法律帮助网站、提供法律服务和社会救助、呼吁解决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问题、开展婚姻家庭调适、进行平等宣传培训、举办能力提升培训、研究政策法规、建立联系合作、争取募集资金等工作,旨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一、12338妇女热线范围 受理有关妇女儿童侵权投诉,提供热线咨询、专家面询等服务,开设妇女法律帮助网站 为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有影响力的重大个案提供法律服务及其他形式的相关社会救助服务 呼吁社会关注、推动有关部门解决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热点、难点问题 开展婚姻家庭调适服务 进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 举办增强妇女能力、提高妇女素质相关内容的培训 组织专家学者就有关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方面进行政策法规研究,举办论坛、培训 与国内外相关机构妇女组织、社会团体、教学科研单位等建立联系,沟通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信息情况,进行学习交流及项目合作,组建志愿者队伍向国内外有关机构、组织争取和募集法律帮助和社会救助的资金 其他有利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服务的工作 【分析】 本题考查对12338妇女热线范围的理解。根据提供的信息,1233...

阅读全文>>

本报讯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4月13日至16日,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忠信出席13日上午召开的执法检查动员会并讲话。省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颜家瑾主持动员会。1992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保护妇女权益的基本法。该法实施以来,在保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是2005年《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后,第一次对这部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这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2005年《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以来,妇女政治权利、劳动权益以及财产权益的保障情况。对妇女政治权利的保障情况,主要检查了解女性在各级人大、政府、政协中从政和参政议政的情况,女性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情况,妇女在村、居委会和基层党支部中发挥作用的情况。对妇女劳动权益的保障情况,主要检查了解妇女就业情况和女大学生就业情况;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同工同酬和特殊劳动保护落实情况;法院依法审理女职工劳动纠纷情况;执行女干部、女职工退休政策情况。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保障情况,主要检查了解各地出台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

阅读全文>>

妇女权益的实现不断受到各方面的阻碍,国家虽然力争运用法律手段调控现状,改观妇女的地位,保护妇女的权益,但由于法律体系的不完善和诸法律冲突现象的存在,以及执法主体的不确定,不唯一,目前我国在妇女权益的保护方面仍然存在很多突出问题,期待国家通过立法和政策调整加以解决。第一、妇女参政权得到了初步实现,但由于社会存在性别歧视,法律法规关于妇女参政的规定仅限于倡导性规范,无法律上的强制力,仍不能从根本上保障妇女参政权利的彻底实现。在古代社会以及资本主义的初级阶段,妇女并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妇女基本被排斥在政治权利之外。而在现代社会,特别是在《宪法》、《选举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等都规定了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另外还规定了国家积极培养和选拔干部,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担任领导职务。同时我国政府也制定了必要的指标,保证妇女参政比例,制定规划,培养选拔了一些领导干部,切实保障妇女参政比例,制定规划,培养选拔了一些领导干部,切实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女性干部比例逐年上升,她们正朝气蓬勃地在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领域施展才华,发挥作用,可以说妇女参政已以赢得...

阅读全文>>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