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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职权

更新时间:2024-01-26 09: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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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职权是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的具体职责与权利。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的职权是: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 (5)对于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改场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检察职权

检察职权

检察院的主要职权包括: 1、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严重破坏国家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审查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决定是逮捕、起诉还是不起诉; 3、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 4、监督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和裁定是否正确,审判活动是否合法,监督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是否合法执行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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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有:1.审判监督程序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进行再审的程序;2.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只能是特定的机关和人员;3.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是案件的裁判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4.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有特定的时间要求。一、刑事案件二审多长时间结案刑事案件,结案一审一般6个月内办结,二审、再审2个月。情况特殊可以延期。一般情况下,适用第一审诉讼程序审结后的判决,在上诉期间,是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结后的裁判,是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但是,任何规则都有例外,我国刑诉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就是二审终审制的例外。审判监督程序是指有监督权的机关或组织,或者当事人认为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发动或申请再审,由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再审的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可以通过当事人的申诉或者检察院的抗诉等提起。同时,当事人以申诉的方式启动审判监督程序需要满足以下时间的要求:(一)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2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二)超过2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2、原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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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人民检察院的职权是:(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2)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侦査;(3)对于公安机关侦査的案件,进行审査,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人民检察院解除和撤销监视居住的职权是怎样的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当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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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察院起诉后,被告人的权利主要有:1、辩护权,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被告人及其近亲属也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2、申请回避权,对于检察人员、审判人员有法定情形的,被告人可以申请回避3、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4、强制措施的变更申请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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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的主要职权包括:1、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严重破坏国家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2、审查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决定是逮捕、起诉还是不起诉;3、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4、监督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和裁定是否正确,审判活动是否合法,监督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是否合法执行刑罚。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可以行使哪些职权1、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3、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专门法律监督机关,是国家的唯一公诉机关,也是行使侦查权的国家机关之一,代表国家行使公诉案件的控诉权。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监督权、公诉权和侦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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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权属不同,检察权属于检察院,监察权是属于监察委员会的。第二相对应机构不同,检察院相对应的更多的是法院、公安机关,监察委跟多的是行政机关。第三权利属性不同,检察机关主要是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等,监察机关则主要是对公职人员进行监察。审判权和检察权有什么区别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区别:审判权指的是法院或者司法机关审理和审判诉讼的权力。在大多数地区,不同法院的管辖权是不同的,通常按地区和类别划分。审判权通常是指法院依法审理、审判刑事、民事等案件的权力,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权是国家赋予监督国家宪法和法律制度统一、正确实施的权力,是国家权力在社会生活中的体现。检察权是检察机关对当事人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命令、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了解、监督和指导的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第九条监察官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二)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对法律规定由监察机关管辖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四)根据监督、调查的结果,对办理的监察事项提出处置意见;(五)开展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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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对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的规定》,列举了18种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的情形。这些行为包括侵犯举报人、控告人、申诉人合法权益、违法剥夺、限制诉讼参与人人身自由等。如果控告司法机关,可以选择的控告方式很有限,且上级有关单位可能不重视,民众申诉无门。因此,现在很多情况下只能通过舆论媒体将事情闹大,国家有关单位才会引起重视。这样的状态并不好。为了加强对检察院司法办案活动的规范,提高内部监督水平,及时发现和纠正办案中的违法行使职权问题,从而促进公正廉洁的司法实践,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并发布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的规定》。按照《最规定》明确18种情形为违法行使职权行为,主要包括:1、侵犯举报人、控告人、申诉人合法权益的;2、违法剥夺、限制诉讼参与人人身自由的;3、违法剥夺、限制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4、违法采取变更、解除、撤销强制措施的;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警具,或殴打、体罚虐待、侮辱诉讼参与人的;6、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的;7、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未按规定同步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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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监督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进行:通过审查、审查程序,发现和纠正侦查机关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派员参加侦查机关对重大案件的讨论和其他侦查活动,履行侦查监督职责;当对侦查人员在侦查活动中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权利的行为提出控告时,检察院及时接受并及时审查,发现违法及时纠正,依法处理;通过审查公安机关检察院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决定情况,发现违法情形,履行侦查监督职责。一、刑诉法司法解释76条关于侦查监督的规定第七十六条【侦查监督】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工作中,如果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二、检察院进行侦查监督的具体手段主要有两种:1、口头纠正方式对于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如属个别侦查人员的违法,应当向违法者本人口头提出纠正意见;对于带有普遍性的违法行为,应当向侦查机关的负责人提出纠正意见。检察人员参加讯问犯罪嫌疑人、勘验现场等侦查活动中发现侦查人员有违法行为应及时提出。2、书面纠正方式对于侦查机关在侦查活动中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应当报请检察长批准后,向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纠正违法通知书》是一种重要的检察监督文书,一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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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兄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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