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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收养

更新时间:2024-07-10 17: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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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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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儿童的条件及手续领养条件: (1)夫妇双方均年满30周岁;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夫妇双方收养意见必须一致;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弃婴(儿童)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6)被收养人必须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年龄不满14周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九条,外国人依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其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并与送养人签订书面协议,亲自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前款规定的证明材料应当经收养人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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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收养程序之申请外国收养人的收养申请、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是指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或者领馆认证的下列文件:1、跨国收养申请书;2、出生证明;3、婚姻状况证明;4、职业、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5、身体健康证明;6、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7、收养人所在国主管机关同意其跨国收养子女的证明;8、家庭情况报告,包括收养人身份、收养的合理性和适当性、家庭状况和病史、收养动机以及适合于照顾儿童的特点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九条【涉外收养】外国人依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其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并与送养人签订书面协议,亲自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前款规定的证明材料应当经收养人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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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收养的法律适用规则因国家而异,涉及收养人本国法、被收养人本国法、重叠适用属人法、被收养人本国法和法院地法。根据“场所支配行为”原则,各国一般适用收养成立地法。收养效力方面,根据完全收养和不完全收养制度不同,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适用收养成立地法,效力问题适用收养人本国法。 涉外收养关系的法律适用规则因国家而异,但通常会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收养人本国法:收养关系在收养人所在的国家法律适用。 2. 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各自的本国法: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分别所在的国家法律适用。 3. 重叠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属人法: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具有相同国籍或住所的情况下,适用的法律是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属人法。 4. 被收养人属人法:在被收养人所在的国家法律适用。 5. 法院地法:在收养关系发生纠纷时,适用被收养人所在国家的法院地法。 对于涉外收养形式要件的法律适用,根据“场所支配行为”的原则,各国一般都适用收养成立地法。 而对于收养效力的法律适用,主要有完全收养制度和不完全收养制度。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同养父母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主要适用收养成立地法。但是,收养关系的效力问题,则主要适用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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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8条收养的条件和手续,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收养的效力,适用收养时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收养关系的解除,适用收养时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法院地法律。一、《民法典》对于收养的规定第一千零九十五条【监护人送养未成年人的特殊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第一千零九十六条【监护人送养孤儿的特殊规定】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第一千零九十七条【生父母送养】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第一千零九十九条【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子女的特殊规定】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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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验材料。 1、《解除收养登记申请书》。 2、收养登记证(正本)及《跨国收养合格证明原件》。 3、收养人的护照正本及复印件1份。 4、送养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1份。 (二)受理申请。收养登记员查验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并向当事人讲明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 (三)询问笔录。收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的意愿以及对解除收养关系协议内容的意愿;对年满10周岁以上的被收养人应当询问是否同意解除收养登记和有关协议内容。 (四)审核批准。收养登记员对符合解除收养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为当事人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收回收养登记证,填写《解除收养登记审查处理表》,报省民政厅审批,并填发《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五)颁发证明。当事人均在场时,收养登记员告知当事人领取解除收养关系证明后的法律关系,将解除收养关系证明一式两份分别颁发给解除收养关系的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并宣布:取得解除收养关系证明,收养关系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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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验交材料。 1、《解除收养登记申请书》 2、收养登记证(正本)及《跨国收养合格证明原件》。 3、收养人的护照正本及复印件1份。 4、送养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1 (二)受理申请。收养登记员查验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并向当事人讲明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 (三)询问笔录。收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的意愿以及对解除收养关系协议内容的意愿;对年满10周岁以上被收养人应当询问是否同意解除收养登记和有关协议内容。 (四)审核批准。收养登记员对符合解除收养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为当事人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收回收养登记证,填写《解除收养登记审查处理表》,报省民政厅审批,并填发《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五)颁发证明。当事人均在场时,收养登记员告知当事人领取解除收养关系证明后的法律关系,将解除收养关系证明一式两份分别颁发给解除收养关系的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并宣布取得解除收养关系证明,收养关系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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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收养需要公证,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经收养人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所以,涉外收养需要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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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收养受法律约束,根据《民法典》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经收养人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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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收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登记:首先要和送养人签订收养协议,然后要到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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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兄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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