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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抬价格

更新时间:2024-07-23 10: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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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抬价格行为是一种故意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尤其是在商品供不应求时,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可能会引起商品价格过高上涨,造成市场秩序混乱,引起消费者恐慌,形成经济和社会的不稳定。 哄抬价格行为是违法行为,可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哄抬价格

哄抬价格

哄抬价格行为是一种故意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尤其是在商品供不应求时,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可能会引起商品价格过高上涨,造成市场秩序混乱,引起消费者恐慌,形成经济和社会的不稳定。哄抬价格行为可以分为几种类型:(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是一类较为常见的价格违法行为,又可以被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捏造或者散布虚假的涨价信息。消费者和经营者实施市场行为的前提是获得价格信息。但在现实市场中,消费者在获取信息方面往往处于弱势地位。这就使经营者捏造和散布虚假涨价信息成为可能。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欺骗行为,即通过制造和传播欺骗性信息,推动价格非理性上涨,借此牟取不当利益。二是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散布涨价信息。在一些情况下,经营者所散布的涨价信息本身是真实的,但散布的方式和手段存在问题。例如,在当前,一些企业无视公众对价格上涨的敏感性和政府管理通胀预期的要求,借助媒体提前、公开、高调宣布涨价信息。这种行为一方面,加剧了市场恐慌心理,导致了抢购风潮:另一方面,也在客观上便利了企业之间的价格协调行为。因此,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散布涨价信息,也可能构成价格违法行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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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哄抬物价怎么认定哄抬物价主要认定为以下几种情形:《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二、哄抬物价违反什么法律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哄抬物价违反的法律包括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由价格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在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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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对商品的价格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解释,常见的哄抬物价的行为包括:商户互相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以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上涨。利用虚假的,使人误解的方式,诱导个体与其进行交易。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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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抬物价一般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超出多少为哄抬物价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幅度提高价格的;2.生产成本或进货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大幅度提高价格的;3.在一些地区或行业率先大幅度提高价格的;4.囤积居奇,导致商品供不应求而出现价格大幅度上涨的。构成哄抬价格行为的具体提价或涨价幅度,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具体情况提出,并报请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确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五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除前款规定情形外,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依照本规定第四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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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哄抬价格属于犯法行为吗哄抬物价是违法行为,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二、如何认定哄抬价格自2020年1月22日起,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认定为哄抬价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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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各地政策规定。如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公共卫生I级、II级应急响应期间有关价格违法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意见》规定,自2020年1月22日起,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认定为哄抬价格行为:一是以2020年1月21日前商品销售价格或者提供服务的价格为原价,在1月22日后超出原价销售或者提供服务的;二是商品进货成本发生变化,购销差额未与1月21日前保持一致并扩大的;三是所售商品无参照原价,购销差价额超过15%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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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