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修改权
一、修改权是什么意思修改权是指作者依法所有享有的自己或授权他人修改其创作的作品的权利。修改,通常是对已完成的作品形式进行改变的行为,既包括由于作者思想观点和情感倾向的改变而导致的对作品形式的改变,也包括在思想与情感不变的前提下对纯表现形式的改变,还包括局部的或全部的修改。修改作品可以是已发表的作品的修改,也可以是对未发表的作品的修改。应该注意的是,修改权的行使也要受到其他因素的制约,如美术作品原件出售后,著作权人如想修改作品,则应当征得美术作品原件所有人的同意。二、修改权和改编权的区别1.权利性质不同。修改权属于著作权中的人身权;而改编权属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2.客体不同。修改权的作品类型不受限制;而改编权客体受限制。3.权利行使方式不同。修改权和改编权可以自己行使,也可以他人行使;修改权还可以授权他人行使,但不同于转让。4.对于权利的限制不同。修改权中包括合理限制;改编权则没有。5.保护期不同。修改权不受保护期限制;改编权则有期限。此外,修改权只能属于作者或版权人,改编权可以是被作者或版权人所授权的人。三、侵犯修改权的认定从侵权对象的角度来看,侵害作者的修改权通常表现为破坏了作品的外...
首先,作者自己对作品进行修改。就法条规定字面来讲,似乎作者对自己的作品可以任意进行修改,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如果作者没有侵犯他人的权利或利益,当然可以行得通,至于作品被修改的状况,则与作者身份相联系,与他人亦无权利上的纠纷产生。但是,如果作者修改作品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权益,这种情况下就应对作者的这项权利予以限制。其次,他人对作品进行修改。他人对作品进行修改,一为经过作者的授权对作品进行修改,二为未经作者授权对作品进行修改。在第一种情况下,作者经过授权对作者的作品进行的修改,如果没有歪曲、篡改作品,就不构成侵权。如果作者歪曲、篡改了作品,这种情况在现行法律体系下侵犯了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在我国现行著作权法中是这样规定的: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虽然有很多人认为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具有很大的重叠性,应当将修改权予以删除。但是笔者认为,这里并不能简单地将修改权直接删除。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是有紧密联系的,但是并非不可分离的,两者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修改权的存在并非没有意义,如果要将修改权删除,要将相应的行为进行分门别类地归入到相应的其他权项下。修法...
作品修改权纠纷属于著作权纠纷的一种,具体的管辖规定如下:1、著作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营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2、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3、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4、著作权权属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5、著作权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一、侵害作品修改权纠纷怎么处理1、协商当事人协商和解,可以使著作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益。...
修改权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所述:《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著作权法》第二十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著作权法》第二十九条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
保护作品完整权可以视为修改权的延伸,通常情况下,侵犯修改权的不一定侵犯保护作品完整权,但侵犯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一定会侵犯修改权。两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一般认为,修改权是从积极的角度而言的,作者可以自己主动的行使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但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从消极的角度规定,即一般只有当该权利被侵犯时,作者才可以保护作品完整权。2)侵犯保护作品完整权的行为一般时性质比较严重的行为,因为歪曲、篡改,往往带有对作者人格或者感情的曲解,甚至是丑化作者人格的行为;而修改权只是对作品内容的一般改动,不涉及作者人格。总之,二者修改的对象不同。修改权的改动对象主要是作品的文字、用语等外在形式;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改动对象是作者的观点、主题等内在精神表达。其次,二者的修改方式不同。修改权的修改通常只是简单的改动、删节,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修改则使用了歪曲、篡改的手段。再次,修改的后果不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修改会导致作者声誉降低的后果,而修改权中的修改则不会产生这种负面结果。最后,修改权有两种法定的限制、免责情形。第一情形是是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第二种情形是著作权人许可他人将其作品摄制成电...
1、协商当事人协商和解,可以使著作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2、调解指双方当事人在第三人的协助下自愿协商解决纠纷。调解人的范围十分广泛,双方可以选择著作权行政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等双方信任的机关或个人来主持调解。调解不是解决著作权纠纷的必经途径,当事人不愿意,达不成调解协议或调解后反悔的,都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3、申请行政管理著作权人在其权利受到侵犯时,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保护,我国的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依其申请或者依职权给与侵权人相应的行政处罚。对那些严重侵犯著作权并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权利人也可以向有关部门报案或者控告,由有关机关提起公诉,著作权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4、仲裁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根据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之间有效的仲裁协议能够排除法院管辖,而且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著作权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不会受理。仲...
法人作品的修改权不归公司,法人作品由作者享有著作权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对于法人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该作品。且该作品完成后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若经过单位同意,作者和单位可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所获报酬。一、著作权人身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1、从主体上讲,著作人身权一般由公民作者享有,但在特殊情况下,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规定:“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单位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因此,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也可以享有著作人身权。2、著作人身权不可转让、继承。首先,著作人身权专属于特定的作者,故不可让与。这是国际立法的通例。我国《著作权法》虽没有明确予以认可,但司法实践中对此是予以承认的。其次,著作人身权不可继承。这也是著作人身权的性质所决定的。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0条规定:“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伤口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保护。”必须指出,这里著作人身权的权利主体并没有...
1、著作权的修改权可以转让吗?著作权的修改权不能转让,可以转让的著作权如下: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制、拓印等方式复制一件或多件作品的权利,录音、录像、复制、翻拍等(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捐赠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复印件的权利(3)出租权,即,临时许可他人使用电影作品以及以类似电影制作方法创作的作品和计算机软件的权利,但计算机软件不是主要出租对象的除外。(4)展览权,即,公开展示艺术作品或者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品的权利表演权是指公开表演作品的权利,以及以各种方式公开播放作品的权利放映权是指公开复制美术作品、摄影作品、摄影作品、摄影作品、摄影作品、摄影作品、摄影作品、摄影作品、摄影作品、摄影作品、摄影作品、摄影作品、摄影作品、摄影作品的权利,通过放映机、幻灯机和其他技术设备以类似的电影制作方法制作的电影和作品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播放或者传播作品的权利,以有线或者转播方式向公众传播作品的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权利,使公众能够在自己选择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制作权是指通过电影制作或类似的方式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改编权是指改变作品,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