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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

更新时间:2024-01-25 17:4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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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是“地方国家机关”的对称。实现国家权力的最高组织。在中国,它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总称。 在中央国家机关中,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处于基础和核心的地位。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主要负责国家日常政务活动,组织实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并检查执行情况。最高国家审判机关即最高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全国性重大案件,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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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家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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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中央国家机关工人培训考核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人考核条例》、《职业技能鉴定规定》、人事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暂行办法》和国管局《中央国家机关工人等级考核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则。第二条中央国家机关工人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工考委)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领导下,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工人的培训、考核和技师聘任制的综合管理工作。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工考委由主任、副主任、委员、秘书长组成。第四条工考委设主任1名,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领导担任;常务副主任1名,由国管局后勤改革与综合管理司领导担任;副主任若干名,委员10-12名,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担任;秘书长1名,由常务副主任兼任。根据工作需要由工考委聘请顾问若干名。聘任副秘书长1名,由培训考核处处长担任。第五条工考委下设办公室,并根据需要下设烹饪、服务、汽车、修建、印刷、幼教等若干专业考评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2名,成员5—8名,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担任。第六条工考委委托具有培训条件的有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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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和国家机构的区别是:国家机构是国家机关的总和。国家机关是指从事国家管理和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包括国家元首、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国家机构是一定社会的统治阶级为实现其统治职能而建立起来的进行国家管理和执行统治职能的国家机关的总和。国家机构的本质取决于国家的本质。国家机构实际上是掌握国家权力的阶级实现其阶级统治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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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权力机关,是指代表统治阶级行使统治权力的机关。在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原则的国家中,议会是唯一的立法机关。议会与行使行政权的总统和行使司法权的法院处于制约与平衡的地位。在实行议会制的国家,议会有权控制内阁(行政机关),一般不能干预司法。在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监察机关都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受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国家审判机关是哪国家审判机关是指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机关。通常指普通法院。从广义上说,也包括行政法院、特别法院和军事法院等审判机关。主要任务是通过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审判、镇压阶级敌人的反抗,维护和巩固统治阶级的专政及其阶级利益。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行阶级统治的暴力工具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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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权力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国家和人民的意志,集中统一掌握和行使国家权力,国家的行政、审判和检察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拘役的执行机关是哪些拘役的执行机关与适用机关不同,其适用机关是指能够适用拘役判决的机关,即人民法院。而执行机关是指判决后要执行拘役的机关,在我国是指公安机关。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值得注意的是,就近执行并非泛泛而谈,它具体指的是由受刑人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立的拘役所执行。需要说明的是,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同,这是因为这些人享有每个月探亲待遇,每个月可以回家住一到两天,并且如果参与了劳动,可以获得适当的劳动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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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享有国家赋予的行政权力,并因行使职权的需要而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国家机关。如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军事、警察机关等。它的基本特征在于:(1)其职权范围内的一切行为及其后果,都应归属于国家,机关没有自己独立的经济利益,也不对自己依法行使职权所产生的债务负责;(2)因行使职权的需要而从事商品经济活动时,与其他当事人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但不能进行与其行使职权无关的商品经济活动,否则应视为超越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是违法行为;(3)其独立的经费来源于国家和地方财政拨款,主要用于参加各项必要的民事活动。通常情况下,它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活动所产生的债务,应以它的独立经费或国家专项拨款偿还,若债务超出其经费或专项拨款而另需报补的,应由国家有关立法加以保证;(4)依照法律或行政命令成立,不需要经过核准登记程序,即可取得国家机关法人资格。(马俊驹汪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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