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者权
表演者,是指演员、演出单位或者其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表演者权是表演者基于对作品的表演而依法享有的权利。《著作权法》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1、表明表演者身份;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3、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4、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6、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表演者的权利主要有:表明表演者身份;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许可他人为营利目的的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表演者在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也承担一定的法定义务。主要有:表演者在使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演出时,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如果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进行营业性演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可使用的作品,不得使用。表演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营业性演出的,应当按照规定向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一、表演者权包括哪些?表演者权的内容:(1)表明表演者身份;(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3)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4)许可他人录音录象,并获得报酬;(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表演者表演的录音录象制品,并获得报酬;(6)许可他人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被许可人以前款第(3)项至第(6)项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表演者使用他人作品进行表演,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表演者权产生:表演者权产生的前提在于著作权人将其作品的表演权许可给表演者行使,但是表演者权设定却有利于维护表演者利益,因为表演者权由表演者享有,而表演权却属于著作权人。表演者权的保护期限:表演者权的保护期限是自首次表演完成之日起的第50年的12月31日。、二、表演权和表演者权的区别是什么呢?表演权与表演者权都属于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范畴。尽管二者只有一字之差,并且彼此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但是却属于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区别如下:法律性质不同:前者属于著作权,后者属于邻接权。表演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对其作品公开表演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将...
表演权与表演者权都属于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范畴。尽管二者只有一字之差,并且彼此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但是却属于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区别如下:法律性质不同:前者属于著作权,后者属于邻接权。表演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对其作品公开表演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将表演权定义为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它与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等同属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而表演者权是表演者基于对作品的表演而产生的权利,是表演者获得作者授权之后才产生的权利,是由作者的表演权派生出来的权利,所以有关国际公约及大多数国家将表演者与出版者、音像制品者等作品传播者的权利统称为邻接权,即与著作权相邻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则将表演者权列在第四章中,属于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以与著作权有所区别。保护客体不同:前者为作品,后者为表演。保护表演权的原因是作者对其作品的创作,它的客体是作品本身,方式是允许他人以一定方式表演作品并取得报酬。而表演者权要保护的客体是表演者自身在表演作品时的形象、动作、声音等一系列表演活动。所以,一部作品如果经过不同表演者的多次表演,那么拥有表演者权的人不止一个...
(—)表明表演者身份;(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一、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几条权利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五条权利:1、表明表演者身份;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3、允许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递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4、允许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允许他人复制,发行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5、允许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二、著作财产权包括以下哪些内容著作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和播放权。著作权就是指通过传播作品获得一定经济报酬的权利,也就是所谓的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使用作品,或者同意他人使用作品获取相应报酬的一种权利。三、美术作品著作权人有哪些权利美术作品著作权包括美术作品人身权和美术作品财产权:1、美术作品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具体包括:(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
在我国著作权法中,权利设置有两种权利:表演权和表演者权。它们的含义不尽相同,而且差别很大,容易混淆。因此,笔者对这两种权利作了简要的分析比较P>1。表演权是指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公开表演作品的权利,其中第十条是: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的权利,以及以各种方式公开播放作品的权利。我们可以看到,执行权有几个特点:5。表演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生前和去世后50年,自作品首次发表之日起,如果是法人作品、电影等音像作品、遗作、无实名作品,保护期略有不同,此处不再扩大p>2。表演者权利是著作权理论中的一个范畴,是指表演者根据自己的表演所享有的各种权利的总称,根据著作权理论和著作权法的相关内容,可以得出表演者权利的特征p>1。表演者权利是一种相邻权,英语中的“相邻权”原意为相邻、相似或相关的权利。它是以作品的传播为基础的,所以常被称为传播者的权利。许多学者认为,相邻权并不具有著作权的本质特征,只是法律在作品传播过程中规定的一种权利,传播者在重新创作后享有新作品的新著作权是合理的,在此不再赘述P>2。表演者权利中的“表演者”必须取得权利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著作权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表演者(男演员、男演...
法条:著作权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不受限制。著作权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表演发生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释义:本条是有关表演者权利保护期的规定一、对表演者的人身权利永久保护对作者的人身权,著作权法规定永远保护。对于表演者的人身权,也给予同样保护。表演者权利中精神权利的内容同表演者人身相连,不可转让,不受剥夺。二、对表演者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为五十年若不规定表演者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的权利保护期问题,则可能从问题的反面导出悖论。如舞蹈家某甲于2007年10月1日表演了一幕独舞,在表演现场有观众某乙出于个人欣赏的目的将其录制下来。因此种行为属合理使用的范畴,舞蹈家对录制行为无权禁止,并且此种录制行为决不属本法第三十七条第(四)项表演者的许可他人录音录像的权利,因为此种录制权不必源于表演者的授权。随后某乙将录有此幕舞蹈的录像拿去某影视公司复制发行,此时若无有关表演者对现场表演保护期的规定,舞蹈家某甲无权向某乙提出侵权之诉,因为舞蹈家某甲在10月1日的表演已经结束,其当时的表演已不再是法...
1、人身权的实现。我国著作权法上的表演者不仅包括演员个人,还包括演出单位,后者至少部分地包含法人。在这一点上,赋予表演者人身权(表明表演者身份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似乎有所错位,但是,即使如此,在法律已承认法人拟制人格的情况下,演出单位仍是可是通过一定方式对上述人身权利进行保护,从而实现表演者的人身权。而社会个人与演出单位对表演者所产生的权利如何划分、所产生的利益如何分享也是法律上的空白。如果根据《罗马公约》第8条规定的要求,我国著作权法应当重新制定以明确数名表演者参加同一演出的,将由团体或者单位代表。这种代表制度认为,全部权利(包括人身权)的原权利人仍是表演者本人。对于表演者经济权利的进一步划分,可以参照对职务作品权利划分的规定或依据演员个人与单位之间的合同约定来确定。2、财产权的实现。依著作权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获得表演者许可利用其表演的被许可人,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从上述规定来看,表演者对其表演的现场播放权、录制权、信息网络和传播权以及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复制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并非完整意义上的现场播放权、录制权、复制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与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