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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手续

更新时间:2024-07-10 17: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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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人应该提交以下材料以供审查:居民身份证与户口本;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疾病的身体健康证明文件;由收养人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子女数量、抚养被收养人能力等证明。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收养手续

收养手续

一、怎么办理收养手续呢收养登记实行分级登记制,涉及到内地公民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孩子户口源头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办理;涉及到港、澳、台、华侨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地级市(州)民政部门办理;涉外的收养登记,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民政部门或经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级市(州)的民政部门办理。二、收养人满足什么条件(1)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4)年满30周岁。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三、怎么办理收养手续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领养孩子需办理以下手续:1、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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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养手续如何办理流程1、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2、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3、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证明。收养人具备的条件:(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二)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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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二)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二)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结婚的证明。(三)收养登记必须严格依照分级登记制度进行:1、涉及到内地公民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孩子户口源头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办理;2、涉及到港、澳、台、华侨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地级市(州)民政部门办理;3、涉外的收养登记,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民政部门或经省(直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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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和户籍证明.收养人的申请书成立收养的协议书有识别能力的收养人的同意书以及婴儿的出生证,县以上医院的不育,绝育证明等证件。(2)审查:公证人员向当事人询问或到当事人所在单位,街道和群众中进行调查,弄清楚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件是否真实,合法收养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成立收养是否确系当事人自愿,收养人有无不良动机及收养人的经济和健康状况等.(3)办证:经审查后,凡符合收养条件的,应予办理收养公证,制作公证书,证明收养成立。不符合收养条件的,不予办理收养公证,并向当事人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一、收养关系成立有哪些要件收养关系的成立需要的要件:1、形式要件。收养人和送养人办理了合法的收养、送养手续,可以成立合法的收养关系;2、实质要件。收养人符合法定收养条件,送养人符合法定收养条件,被收养人符合法定被送养条件。二、办理继子女收养的条件(一)收养人应提交的证件、证明:1、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原因和目的,对被收养人不遗弃、不虐待,抚养其健康成长的保证;2、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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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婴收养手续简介:收养弃婴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不适用。办理手续需提交申请书、证明、照片等,并与计划生育部门签订协议。民政局在登报满60天后,双方到民政局办理手续。 收养弃婴需要办理收养手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办理手续需要提供收养人申请书、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以及计生部门和公安机关的相关证明,并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以及收养人、被收养人1寸单人照2张和2寸合影照1张。同时,收养人还需要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以及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证明。办理登记的民政局应当在登记前予以登报公告,并在登报满60天后,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时到民政局办理手续。 民间送养的法律程序和手续 民间送养是指由个人或非政府组织进行的收养行为,与政府机构无关。在进行民间送养时,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手续。首先,收养人需要与送养人达成一致,并签署收养协议。接下来,收养人需要向当地民政部门递交申请,提供个人信息、收养意愿和能力证明等材料。民政部门将进行审核,并进行家访调查,以确保收养人具备良好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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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养手续在哪个部门办理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不同的情况,办理收养登记的地点也不同:1.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2.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3.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二、关于收养的最新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被收养人的范围】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第一千零九十四条【送养人的范围】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第一千零九十五条【监护人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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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领养证应在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办理,领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未找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应在登记前公告。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签订,如需办理收养公证,也应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领养证应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领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如果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在登记前予以公告。如果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可以签订收养协议。如果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领养孩子的法律程序和手续 领养孩子的法律程序和手续通常包括以下步骤:首先,申请人需要向当地的收养机构提交申请表格,并提供个人资料和相关文件,如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经济状况证明等。接下来,收养机构会进行背景调查和家庭访问,以确保申请人具备良好的家庭环境和经济条件。然后,申请人需要参加收养培训课程,以了解相关法律、道德和心理知识。完成培训后,收养机构将评估申请人的适应能力和意愿,并决定是否批准领养。如果批准,申请人将与孩子进行面试和相处期,以确保双方的适应和融洽。最后,申请人需要向法院递交领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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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抱养的孩子上户口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需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在派出所领取入户审批表; 2. 填表后到单位(无单位的到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备齐有关证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 3. 将审批表和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并领取回执; 4. 对证明完备、手续齐全的,派出所在20个工作日内将材料报公安分局; 5. 等候分局、市局的验证或调查复核通知; 6. 收到批准通知后到市局人口管理处办理。 而对于抱养孩子上户口的手续,则需要先申请收养证明,只有拿到民政局发的收养证明,才能确实法律承认的收养关系,才能上户口。然后向户口登记机关提交书面申请、陈述情况说明、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孩子的身份证明办理户口登记手续,户口登记机关经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会对孩子予以登记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一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八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或者将其交由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适宜的人员临时照护。 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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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兄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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