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法律词条>海事仲裁程序

海事仲裁程序

更新时间:2024-02-03 18:45:18

107
海事仲裁程序是双方当事人根据仲裁协议,将海事纠纷提交给指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制度。 它具有自愿性、保密性和快捷性,旨在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一个公正、专业的解决争议的方式。海事仲裁程序包括提交仲裁申请、审理过程和裁决结果等步骤,旨在快速、公正地解决海事纠纷。
海事仲裁程序

海事仲裁程序

第一步提起仲裁申请·申请人应向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交仲裁申请书,一式五份;简易程序中申请人应提交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仲裁申请书应写明:(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如果有邮政编码、电话、电传和传真也应写明);(2)申请人所依据的仲裁协议,可以是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也可以是以其他方式在争议发生之后达成的提交仲裁的书面协议;(3)案情和争议要点;(4)申请人的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依据。仲裁申请书应由申请人及/或申请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名及/或盖章。·申请人提交仲裁申请书时,有关的证明文件应一式五份提交仲裁委员会,简易程序中申请人应提交一式三份前述文件。·申请人应按照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费用表的规定预缴仲裁费。·被申请人应在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30天内(简易程序为20天)向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提交答辩书和有关文件一式五份(简易程序为一式三份)。被申请人如有反请求,最迟应在收到仲裁通知起30天内(简易程序为20天)以书面形式提交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时,应在其书面反请求中写明具体的反请求项目和金额、反请求理由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附具有关的证明文件,并预缴反请求仲裁费...

阅读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节管辖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仲裁规则。第二条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原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海事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以仲裁的方式,独立、公正地解决产生于远洋、近洋、沿海和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的运输、生产和航行等有关过程中所发生的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海事争议,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国内外海商事业和经济贸易的发展。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海事争议案件:(一)船舶救助、共同海损所发生的争议;(二)船舶或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碰撞,或者船舶或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与海上、通海水域、港口建筑物和设施以及海底、水下设施触碰所发生的争议;(三)提单、运单、航次租船合同和其中一种为海上运输方式的多式联运合同或者其他运输单证涉及的国际远洋、国际近洋、沿海和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的货物运输业务所发生的争议,以及上述水域的旅客运输所发生的争议;(四)船舶或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或集装箱及其他装运器具的租用、租赁,或者船舶或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的经营、作业、代理、拖带、打捞和拆解业务所发生的争议;(五)船舶或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的所有权、优先权所发生的争议;(六)国际远洋、...

阅读全文>>

是指仲裁机构或仲裁庭依据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约定的某种情况发生时对某一特定的争议享有审理并做出裁决的权利,是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或仲裁庭有权对特定的国际商事争议进行审理并做出有拘束力的裁决的依据。管辖权异议就是对仲裁机构或仲裁庭审理案件并做出裁决的权力提出抗辩,以否定仲裁机构或仲裁庭的管辖权。管辖权问题是仲裁程序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否存在仲裁管辖权,对于仲裁庭和当事人都是十分关键的问题,它是仲裁程序进行的基石和条件。管辖权的问题没有处理好,没有管辖权,即使做出了裁决书,也可能被法院撤销或者拒绝执行。一、工伤仲裁程序及资料工伤劳动仲裁程序步骤一:申请。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 根据《劳动法》的有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当受理。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

阅读全文>>

由于仲裁的基本原则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当事人自愿将他们的争议提交给他们所信任的仲裁机构和仲裁员解决,这就意味着当事人在订立仲裁协议时自愿受仲裁裁决的约束。所以大多数仲裁裁决都是靠当事人自动履行的。如果败诉方不履行裁决,仲裁裁决是否与法院判决一样具有强制力呢,答案是肯定的。我国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对仲裁裁决的强制效力和仲裁裁决的执行程序等都作了具体的规定。为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如关于仲裁裁决的强制力,仲裁法第62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民诉法第217条第一款也有相同的规定。下面就裁决在国内执行和国外执行等情况分别作些介绍,以方便仲裁当事人了解这方面的法律,在执行裁决时做到心中有数。一、在国内法院申请执行国内仲裁裁决以及涉外裁决的败诉方为中国公民或法人的,或败诉方虽为外国公民或法人但在中国境内有财产的,胜诉一方需向国内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00年7月1日施行的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十一条对海事仲裁裁决的执行作了专门的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海事仲裁裁决,向被执行的财...

阅读全文>>

一、撤诉仲裁程序《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第六十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第六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二、劳动争议仲裁撤销条件是什么依据我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1、没有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三、原告撤诉的后果都有哪些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1、法院裁定准许撤诉或按...

阅读全文>>

仲裁委员会作为一常设国际商事仲裁机构,除具有仲裁一般的诸多优点外,还具有自己显著的特点,具体表现在:1、案件的监督性。仲裁委员会实行裁决书稿核阅制度,监督并管理仲裁程序,确保裁决公正;2、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结合仲裁的优势和调解的长处,在仲裁程序开始之前或之后,仲裁庭可以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对受理的争议调解解决,如调解失败,仲裁庭将按照仲裁规则的规定继续进行仲裁,直到作出终局裁决。其核心是在同一程序即仲裁程序中,仲裁员视必要可以履行调解员的职能。3、收费较低。仲裁委员会现行的仲裁规则规定的仲裁费收费标准与世界其它各主要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相比是比较低的,仲裁委员会努力做到以较低的收费为当事人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

阅读全文>>

人们常认为选择仲裁的首要因素是效益,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自治。自治性是仲裁区分于诉讼的最大特点。诉讼可以说完全是以法院和法官为中心的。而仲裁当中,当事人是仲裁的中心。仲裁基本上是围绕当事人进行的。仲裁进行的自治,是从仲裁本身来保证效益价值的实现,仲裁庭可以较快作出裁决,并能立即发生效力,实现效益价值。2、效率。仲裁较之诉讼在效率上有更高的追求。仲裁效率第一就是快捷。相较于法院的积案如山、长年累诉,仲裁一般都能在当事人期望的合理期限内作出裁决。仲裁的一般不公开审理也避免了一些程序上的延误,实现仲裁的快捷。3、费用低廉,机会成本小。诉讼是社会争议解决的最后防线,但是仲裁,却没有诉讼那样大的机会成本。仲裁如前所述,是自治的,也多是个案的,追求个案的公正,个案的高效率。因此,在个案中,仲裁员有比法官大得多的自由裁量权。劳动仲裁仲裁程序(一)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二)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

阅读全文>>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