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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合同

更新时间:2024-01-14 15: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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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合同又称定式合同、定型化契约、量贩契约,它是以合同一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已能预见当事人双方未来关系的主要内容,并且已对各种具体化、特定化的事项,加以预拟的格式文书为表现形式。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格式合同只能作为书面合同的参考,而不能完全套用,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后进行签订。此外,格式合同中往往有不利于保护当事人权益的条款,因此在签订格式合同时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格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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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当事人提供格式条款要如实履行说明义务并需遵循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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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合同指的是标准化的格式固定合同,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对于格式合同的非拟定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而言,要订立格式合同,就必须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否则就不订立合同。因此格式合同对于双方当事人而言往往没有那么公平,因此弱势一应当及时审查格式合同的条款,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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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合同一般情况下但是有效的。但是违反民法和合同法强行性规定的格式条款,以及违反公序良俗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的格式条款无效。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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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合同并不等于是无效合同,只是存在法定无效情形时才会属于无效合同。格式合同法定无效的情形分别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法律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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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说来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格式合同的预先制定性和单方决定性。 (二)格式合同具有稳定性和重复性。 (三)格式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续性、细节性。 (四)格式合同内容具有客观性和科学性。 (五)格式合同地位上存在着不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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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合同的认定标准是如果该合同是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就可以认定为格式合同。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需要遵循公平原则和履行说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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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兄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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