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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统计

更新时间:2024-09-03 11: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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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统计一般是指中国海关总署发布的进出口统计数据。海关统计是海关依法对进出口货物贸易的统计数据。由海关总署综合统计司总理海关数据的搜集、审核、报送和更正,搜集由各口岸通过EDI向直属海关提交,再由直属海关向海关总署发送。 审核各口岸基层海关人员或审单人员会透过计算机针对海关数据错误信息、价格及逻辑进行监控。各口岸会对口岸数据进行复审,直属海关会对口岸数据进行复审,海关总署综合统计司对各直属海关及口岸进行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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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统计

1、不缴纳消费税的: (1)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2)进口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增值税税率 2、缴纳消费税的 (1)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2)进口消费税①实行从价定率的(如烟丝)进口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②实行复合计税的(如卷烟)。进口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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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统计是以实际进出口货物作为统计和分析的对象,通过搜集、整理、加工处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或经海关核准的其他申报单证,对进出口货物的品种、数(重)量、价格、国别(地区)、经营单位、境外目的地、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贸易方式、运输方式、关别等项目分别进行统计和综合分析,全面、准确地反映对外贸易的运行态势,及时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实施有效的统计监督,开展国际贸易统计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中国海关统计是中国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编制和发布均由中国海关负责。中国海关采用国际通用的贸易统计标准,其数据具有全面性、可靠性和国际可比性。1.统计范围海关统计包括实际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的货物。保税仓库、保税区或经济特区进出境的货物、加工贸易进出口的货物、租赁期一年及以上的租赁贸易货物、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的货物、国际间无偿援助的物资以及捐赠品等均列入海关统计。海关统计不包括暂时进出口货物、租赁期一年以下的租赁进出境货物、进出境旅客的自用物品(汽车除外)、进出境运输工具在境外添装的燃料、物料和食品以及经过中国领土的直接过境货物。2.商品分类凡列入海关统计范围的进出口货物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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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统计的范围包括保税仓库、保税区或经济特区进出境的货物、加工贸易进出口的货物、租赁期一年及以上的租赁贸易货物、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的货物、国际间无偿援助的物资以及捐赠品等,不包括暂时进出口货物、租赁期一年以下的租赁进出境货物、进出境旅客的自用物品(汽车除外)、进出境运输工具在境外添装的燃料、物料和食品以及经过中国领土的直接过境货物。 根据海关统计的范围,实际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的货物包括保税仓库、保税区或经济特区进出境的货物、加工贸易进出口的货物、租赁期一年及以上的租赁贸易货物、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的货物、国际间无偿援助的物资以及捐赠品等。而海关统计不包括暂时进出口货物、租赁期一年以下的租赁进出境货物、进出境旅客的自用物品(汽车除外)、进出境运输工具在境外添装的燃料、物料和食品以及经过中国领土的直接过境货物。因此,以上内容是海关统计的范围。 海关贸易数据分析与市场趋势研究 海关贸易数据分析与市场趋势研究是一项重要的研究工作,旨在通过对海关贸易数据的深入分析,揭示出市场的发展趋势和变化规律。通过对进出口数据、贸易额、贸易伙伴、商品类别等方面进行系统的统计和分析,可以帮助企业和政府机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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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以下简称《海关统计条例》)已于2006年3月1日起施行。制定《海关统计条例》是中国海关统计工作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海关统计条例》通过对海关统计性质、任务、组织管理机构、统计范围和项目、海关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统计原始资料和统计资料的管理以及公布要求等内容的规定,为海关依法履行统计职责、依法公布和提供统计资料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保障。其中第十六条明确了海关总署和直属海关两级统计部门定期、无偿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有关综合统计资料的责任;第十七条规定了海关必须建立海关统计数据定期公布制度,服务社会公众。《海关统计条例》的出台,进一步健全了以海关法为核心、海关行政法规为主体的海关法律体系,将有利于依法开展海关统计工作,使海关统计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海关统计信息公布力度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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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海关统计数据如何确定?进出口企业按照报关单的规范格式填制、以电子数据交换的方式向海关申报,经海关通关、审单关员初步审核通过后,再传输到海关统计数据质量检控系统。各地海关统计部门的关员再对报关单上的统计项目逐一认真审核,并通过计算机程序进行错误信息查控、逻辑检控和价格检控等多项数据质量检查把关。确认无误后,按月通过网络将数据传输到海关总署。海关总署信息中心再将各口岸的数据汇总并再行质量查控,经综合统计司查核修正后编制贸易统计报表和对外发布海关统计数据。二、海关统计的制度方法中国海关统计是中国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编制和发布均由中国海关负责。中国海关采用国际通用的贸易统计标准,其数据具有全面性、可靠性和国际可比性。1、统计范围海关统计包括实际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的货物。保税仓库、保税区或经济特区进出境的货物、加工贸易进出口的货物、租赁期一年及以上的租赁贸易货物、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的货物、国际间无偿援助的物资以及捐赠品等均列入海关统计。海关统计不包括暂时进出口货物、租赁期一年以下的租赁进出境货物、进出境旅客的自用物品(汽车除外)、进出境运输工具在境外添装的燃料、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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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关统计的价格是什么价格?答:进口指到岸价格(即CIF价),出口指离岸价格(即FOB价)。海关统计价格:进出口货物的价格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基础进行统计。进口货物的价格按照成本、保险费加运费价格(CIF价格)进行统计。出口货物的价格按照船上交货价格(FOB价格)进行统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第十六条)2、被列入对外贸易统计的商品须同时具备什么条件?答:列入对外贸易统计的商品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实际进、出一国的国境或关境;(2)改变一国或地区的物质资源存量。3、海关统计与对外贸易统计是一个概念吗?答:对外贸易统计包括货物贸易统计和服务贸易统计。严格来说,我国的海关统计是指其中的进出口货物贸易的统计。4、每月海关统计数据大概什么时间发布?答:每年年底海关总署将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布下一年度统计数据发布时间表,具体内容可在海关总署门户网站或海关信息网公告栏下浏览,具体网址如下:http://www.cstoms.gov.cn/pblish/portal0/tab1/info412422.htm。为了确保数据使用者及时了解海关统计数据,每月上中旬,海关先面向社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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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关统计部门对统计原始资料中的申报内容有疑问的,可以直接向当事人提出查询,核实有关内容,当事人应当及时据实作出答复。2.海关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海关工作秘密负有保密义务。3.海关统计人员有权拒绝、揭发、制止影响海关统计客观性和真实性的人为干扰。4.海关统计人员应当遵守《海关法》和《统计法》的规定,不得自行、参与或者授意篡改海关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5.海关统计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未经海关授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销售海关统计资料和海关统计电子数据。7.依法应当申报的项目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的,除责令当事人予以更正外,需要予以行政处罚的,依照《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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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兄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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