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
世界贸易组织的标志总共由六道向上弯曲的弧线组成,其中上面和三面三道弧线,都是红、蓝、绿三种颜色。这六道弧线表示着世界贸易组织,是由不同成员国组成的国际机构。从意义上来说,该标识寓意充满活力的世界贸易组织,在持久和有序地扩大世界贸易方面将发挥关键作用。而该标识的设计者更是巧妙的将中国书法融入到其中,给人一种书法的韵律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2号《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已经2004年10月13日国务院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00四年十月二十日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世界博览会标志的保护,维护世界博览会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世界博览会标志,是指:(一)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申办机构的名称(包括全称、简称、译名和缩写,下同)、徽记或者其他标志;(二)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组织机构的名称、徽记或者其他标志;(三)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的名称、会徽、会旗、吉祥物、会歌、主题词、口号;(四)国际展览局的局旗。第三条本条例所称世界博览会标志权利人,是指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组织机构和国际展览局。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组织机构为本条例第二条第(一)、(二)、(三)项规定的世界博览会标志的权利人。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组织机构和国际展览局之间关于本条例第二条第(四)项规定的世界博览会标志的权利划分,依照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申办报告》、《注册报告》和国际展览局《关于使用国际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世界博览会标志的保护,保障世界博览会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世界博览会标志的备案申请,根据《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根据《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的规定负责世界博览会标志的备案工作。第三条世界博览会标志权利人申请标志备案,可以直接向商标局办理,也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第四条申请世界博览会标志备案的,应当提交下列书件:(一)按照商标局规定书式填写的备案申请书。(二)世界博览会标志图样5份。图样应当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的纸张印制或者用照片代替,长和宽分别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三)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附代理人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和权限。第五条申请备案的标志符合《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及本办法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备案,书面通知权利人并公告。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备案,书面通知权利人。第六条申请人对商标局有关世界博览会标志备案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
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二OO五年四月二十六日公布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世界博览会标志(以下简称“世博会标志”)的使用,加强对世博会标志的管理,维护世博会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以下简称“世博局”)根据《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世博会标志的定义本办法所称之世博会标志是指:(一)上海世博会申办机构的名称(包括全称、简称、译名和缩写,下同)、徽记或者其他标志;(二)上海世博会组织机构的名称、徽记或者其他标志;(三)上海世博会的名称、会徽、会旗、吉祥物、会歌、主题词、口号;(四)国际展览局的局旗。第三条标志的地位和使用原则世博会标志是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以下简称“上海世博会”)的象征。任何个人或组织都应爱护和尊重世博会标志,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使用世博会标志。使用人应维护世博会形象,正确使用世博会标志。可申请使用的世博会标志的范围详见《可供申请使用的世博会标志清单》(附件一),任何对世博会标志的使用,均应遵守世博局确定的使用规范。第四条管理原则为积极发挥世博会标志的作用,促进其规范使用,世博局遵循“...
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中,世界贸易组织将地理标志定义为:地理标志是一种标识,用于标识源自某一成员国领土或该领土某一区域或地方的产品,但其质量,标记产品的声誉或其他确定的特性主要取决于其原产地。因此,地理标志主要用于识别产品的原产地,即产品的原产地标志。地理标志也是一种知识产权地理标志是指商品来自某一地区的标志,以及商品的特定质量,商品的声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或人为因素决定如果商标包含地理标志或与地理标志相同或相似,且指定使用的商品不来自该标志所标记的地区,容易引起相关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解的,不予登记;但是,善意获得的注册应继续有效。WTO知识产权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第二部分第3节规定了成员保护地理标志的义务。...
本清单所列标志系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备案并公告的世博会标志中可供社会公众申请使用的部分,并将适时更新。社会公众使用世博会标志,应遵守《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应遵循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制定的《世界博览会标志使用管理办法》。A.文字标志1.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2.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3.2010年上海世博会4.上海世博会5.上海世博6.上海20107.2010世博会8.城市,让生活更美好19.世界在你眼前,我们在你身边21.志在,愿在,我在23.2010,心在一起25.城市有我更可爱B.图形标志1.上海世博会会徽2.上海世博会吉祥物3.上海世博会志愿者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