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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海商纠纷

更新时间:2024-08-23 11: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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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海商纠纷主要是指:船舶碰撞损害赔偿案件;船舶触碰海上、通海水域、港口及其岸上的设施或者其他财产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船舶损坏在空中架设或者在海底、通海水域水下敷设的设施或者其他财产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船舶的航行或者作业损害捕捞、养殖设施、水产养殖物的赔偿纠纷案件。
海事海商纠纷

海事海商纠纷

海事海商纠纷主要包括:1、船舶碰撞损害赔偿案件,包括浪损等间接碰撞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2、船舶触碰海上、通海水域、港口及其岸上的设施或者其他财产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其中包括船舶触碰码头、防波堤、栈桥、船闸、桥梁以及触碰航标等助航设施和其他海上设施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3、船舶损坏在空中架设或者在海底、通海水域水下敷设的设施或者其他财产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4、船舶排放、泄漏、倾倒油类、污水或者其他有害物质,造成水域污染或者他船、货物及其他财产损失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5、海上或者通海水域的航运、生产、作业或者船舶建造、修理、拆解或者港口作业、建设,造成水域污染、滩涂污染或者他船、货物及其他财产损失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6、船舶的航行或者作业损害捕捞、养殖设施、水产养殖物的赔偿纠纷案件。7、航道中的沉船沉物及其残骸、废弃物,海上或者通海水域的临时或者永久性设施、装置不当,影响船舶航行,造成船舶、货物及其他财产损失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8、船舶在海上或者通海水域进行航运、作业,或者港口作业过程中的人身伤亡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9、非法留置船舶、船载货物和船舶物料、备品纠纷案件。10、其他海事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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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海商案件包括: 1. 船舶碰撞或其他海事损害事故引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 海难救助费用引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3. 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在这些案件中,当事人因船舶碰撞、海难救助费用、共同海损等问题产生争议,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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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海商法院受案范围包括海事侵权纠纷、海事合同纠纷、海事请求保全及执行等。按照规定,当事人向海事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一般要在两年内发起,特殊的情况,要在一年内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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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海商案件管辖权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两点: 一、关于管辖区域调整 1. 根据航运经济发展和海事审判工作的需要,对大连、武汉海事法院的管辖区域作出调整。 2. 其他各海事法院依据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决定或通知确定的管辖区域对海事案件行使管辖权。 二、关于海事行政案件管辖 1. 海事法院审理第一审海事行政案件。 2. 海事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 三、关于海事海商纠纷管辖权异议案件的审理 1. 当事人不服管辖权异议裁定的上诉案件由海事法院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负责海事海商案件的审判庭审理。 2. 发生法律效力的管辖权异议裁定违反海事案件专门管辖确需纠正的,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一节 级别管辖 第二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一节 级别管辖 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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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案件是关于海事侵权或海事合同纠纷的案件,那么这个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但是如果案件经过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由中级法院管辖,那么这些案件就要交给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这是管辖权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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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事海商案件,因为海事法院均为中级法院。 2、专利纠纷案件,并不是每个中级法院都有管辖权,而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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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兄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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