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
一、开设赌场罪的量刑1、开设赌场的量刑标准是: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赌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赌博用具、赌博违法所得以及赌博犯罪分子中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应当依法予以没收。2、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如何区分开设赌场罪的主从犯依据刑法的规定,开设赌博罪的主犯一般是指在开设赌博犯罪行为中起主要作用、或者组织作用的犯罪嫌疑人。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审判长、审判员:受被告人许××亲属委托,并征得其本人同意,浙江众安律师事务所指派我们做其涉嫌开设赌场罪的一审辩护人。庭前我们会见了被告人,查阅了本案的起诉材料,刚才又参加了法庭调查,我们对公诉机关所指控的事实与罪名以及撤销缓刑、数罪并罚的意见无异议,对被告人的量刑作如下辩护:一、被告人开设赌场共七八天,开设赌场时间较短,社会危害性小,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二、被告人在今天的庭审中能够如实交待自己的犯罪行为,认罪态度好,人身危险性小,建议考虑予以从轻处罚。三、被告人李某有悔过表现。被告人在归案后,通过教育能够深刻反省自己,对自己所犯罪行悔恨不已。被告人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一方面是其本人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更重要的是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引诱,因此具有其自身的原因,也有其他社会原因。辩护人认为:起诉书指控许××构成开设赌场罪罪名成立,但被告人许××具有可以从轻情节,辩护人恳请法庭给予宽大处理,在量刑处罚时从轻处罚,给许××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浙江众安律师事务所高洪庞周律师2009年8月31日...
开设赌场罪,是指开设和经营赌场,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开设赌场罪严重危害了社会管理秩序,会受到刑事处罚。 1、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赌博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 2、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
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情形主要包括: (1)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2)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3)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4)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5)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6)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7)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开设赌场罪的行为包括以下行为: 一、开设经营赌场。 二、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是指虽然直接实行具体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犯罪行为,但在整个犯罪活动中其作用居于次要地位的实行犯。这种情形的从犯既可以存在于犯罪集团中,也可以存在于其他一般的共同犯罪中。在犯罪集团中,该种从犯受首要分子或者其他主犯的指挥,罪刑较小或者情节不严重。在一般的共同犯罪中,该种从犯虽然直接实施了刑法分则规定的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客观方面的行为,但一般是次要的实行行为,即不能单独、直接地引起犯罪结果的行为。2.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是指未直接具体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犯罪行为,而是为共同犯罪的实施创造条件、辅助实行犯罪的人。这种从犯实施的行为通常实施的以下非实行行为:提供犯罪工具;指示犯罪对象和犯罪地点;提供犯罪工具;打探和传递有关犯罪实施和完成的信息;为实行犯望风;事前有通谋的事后窝藏、销赃等帮助行为;等等。开设赌场罪的从犯,一般是指在开设赌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人,比如看守赌场,收取费用等人员。...
开设赌场罪案件判决一般情况下,关于开设赌场的,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今天我们来谈一谈开设赌场罪的立案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由法律规定可见,开设赌场罪并没有特别的入罪标准,只要以盈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并有人实际使用,不管赌场是否盈利,均构成该罪。 此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由于开设赌场罪必须以盈利为目的,该盈利并不是只要赚钱就算盈利,而是指一特定的方式盈利,比如抽头渔利或者在赌场通过放高利贷专区利息,如果仅仅是想棋牌室那样,以娱乐为目的,赚取固定的服务费用,是不会以开设赌场罪处理的。...
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第四十四条 [开设赌场案(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